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英语:Shanghai Municipal Development & Reform Commission),简称上海市发改委,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前身为上海市计划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上海市各行业发展、价格监测和管理、应急物资保障、战略储备等,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21个处室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和党委,行政编制25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其中1人兼任物价局局长)、总经济师2名(发改委和物价局各1名),正副处级领导66名,此外,上海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上海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设在该委员会[1]。
机构设置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处
- 组织人事处
- 国民经济综合处
- 发展规划处
- 综合改革处(自贸区建设推进处)
- 固定资产投资处
- 综合监管处(财务处)
- 开放经济发展处(经贸发展处)
- 地区发展处(乡村发展处)
- 城市发展处(交通发展处)
- 产业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处)
- 高技术产业处
- 能源处
-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 社会发展处
- 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处
- 人口综合处
- 财政金融综合协调处
- 价格监测调控处
- 价格管理处
- 社会信用推进处
- 营商环境建设处
-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处
- 市经济动员办公室
- 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会、团委)
- 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直属单位
-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管理机构,副局级)[2]
- 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 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
-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
- 上海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队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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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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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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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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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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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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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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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央部门双重 领导的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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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列预算政府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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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单位不包括国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地方局(上海市气象局除外),也不包括加挂市局牌子的 中共上海市委组成单位。 注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 物价局牌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卫生计生委挂 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 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挂 市政府协作办公室牌子,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 林业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 文物局、 广播电视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 金融工作局牌子,海洋局和 水务局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科学技术委员会加挂 外国专家局牌子、民政局加挂 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因历史原因,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留 农场管理局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