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特勤隊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特勤隊是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轄下的特種部隊,也稱黑衣部隊,初期高度保密,至1995年執行「華興演習」才被公開。 成軍與選訓1980年,繼高空特種勤務中隊、憲兵特勤隊(1978年成立)成立後,為第三支成立的軍方特勤隊。第一期特勤隊隊長為當時兩棲偵搜營營長季麟連中校。受訓學員除挑選自一般常備役軍官、士官外,另由兩棲偵搜營中選出志願役軍官、士官選訓。由於專精訓練課目相當多,新訓通過成員要求至少能繼續服役5年以上,才會納編至特勤隊。 1987年,岩灣事件中,陸戰隊特勤隊曾參與鎮壓岩灣監獄的囚犯。 現在的海軍陸戰隊特勤隊,已與當初成立時的任務內容不太相同。現今主要負責: 特勤隊選訓基本標準: 訓練標準目前特勤隊的新訓已由12個月縮減至9個月,概分為三階段: 第一階段:以體能訓練為主,每日早中晚各10,000公尺以上,要求驗收時武裝跑步或武裝游泳能達到10,000公尺以上,當中會施以品德測驗,學員品行不佳者,成績再好一樣退訓。此期間並配合武術訓練、山訓及游泳等,最後一周實施鑑測,成績未滿95分者退訓。 第二階段:以射擊訓練為主,並且加入組合戰鬥、近身距離作戰及狙擊手訓練等,最後一周實施鑑測,成績未滿95分者退訓。 第三階段:綜合加強第一、二階段訓練,最後一周實施鑑測,成績未滿95分者退訓。 以上新訓三階段通過,並願意繼續服役5年以上者,才擁有加入海軍陸戰特勤隊的資格,故每期錄取率低於5%。 加入海軍陸戰特勤隊後,將會再接受其他訓練,如:甲級特訓、格鬥訓練、武器訓練、潛水訓練、反恐訓練、空降訓練、載具操作、情報訓練、電腦訓練,與其他未公開訓練等。 如今海軍陸戰特勤隊與海軍水中爆破大隊,已於2004年併入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中,屬於底下的其中一支中隊。依照任務區分,編制為數個小組:攻堅小組、狙擊小組、爆破小組等等,每小組若干人,各小組還會再依分組進行專長訓練。 而所有隊員中再擇優選出若干人,稱之為特別行動小組,或非常行動小組。 事績
已知裝備個人裝備個人武器手槍
衝鋒槍
突擊步槍
散彈槍
狙擊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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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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