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應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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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籍貫 | 浙江台州府臨海縣民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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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子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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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德十三年(1518年)八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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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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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陈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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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應麟(1518年—?),字子瑞,浙江台州府臨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第五十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庚戌科二甲第四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督漕河工程,出为太平府知府,嘉靖四十年(1561年)官廣東廣州府知府[3]。
家族
曾祖包原晣,典史;祖父包祥,壽官;父包冀,母胡氏。具庆下。兄包鐸。弟包應芳、包應錫[4]。
参考文献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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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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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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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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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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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2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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