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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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籍貫 | 浙江宁波府鄞縣軍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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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大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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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弘治十年(1497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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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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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臧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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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相(1497年—?年),字大卿,浙江宁波府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易經》,嘉靖元年(1522年)浙江鄉試第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六十七名,第三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授江西临川县知县,七年正月选授河南道試御史,三月因弹劾大学士杨一清被下狱廷杖,贬降广东韶州府经历。屡迁至广东按察司佥事,十七年三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历升参政,二十八年十二月以考察致仕。三十五年十二月尚书赵文华举荐遗才,起原官,晋广东按察使,三十六年十月调簡。历四川左布政使,四十二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四十四年六月致仕 [3]。
家族
曾祖周瑀。祖父周性。父周欽。母郁氏。具庆下。兄模、弟植、槐[4]。從子周汝觀,万历四年丙子舉人,官云南按察司副使。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鄞县志》:周相字大卿,登嘉靖二年进士,知临川县,发奸摘伏,民惊为神。擢监察御史,灵宝县奏黄河清五十里,诏遣太常往祀,羣臣表贺,相上疏言:河未清不足亏陛下德,今好谀喜事之臣张大文饰之,佞风一开,献媚者将接踵,愿罢祭告,止称贺诏,夭下臣民母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时以闻。帝大怒,下相诏狱拷掠之,复杖于廷,谪韶州经历,而诸庆典亦止不行。屡迁至参政致仕,有以遗才荐者,起原官,晋广东按察使,升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会籍没故相严嵩家,相监之,奇玩重器山积,一无所私,逾二年,复致仕归。从子汝观,仕至云南按察副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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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嚴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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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昌府同知 1532年-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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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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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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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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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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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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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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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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