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是依据1998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的「国发〔1998〕58号文件」成立的;其主要职能承由已经解散的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贯彻政企分开、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是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
2001年2月,作为朱镕基主持下的“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连同国家机械工业局、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等9个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被撤销;组建了没有行政职权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