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司署(英語:Public Works Department)起源於1844年,量地官擴展為量地官署,1871年改稱測量署,1883年改組為工務司署[1][2],中文有時又稱「工務局」[3],統領土地、交通工程、城市規劃及屋宇事宜。1892年,政府發佈公告,將名稱統一為工務司署。
1981年9月香港政府成立地政工務科(Lands and Works Branch )[4],隸屬布政司署,負責研究及決定相關政策;並將工務司署分拆為多個執行部門[5],下轄的部門升格為正式部門,包括工程拓展署、建築拓展署、新界拓展署、水務署、機電工程署,同時新成立地政署及市區拓展署。而原先屬於工程拓展署的路政處則轉交運輸科並升格為獨立部門路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