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越南船民羈留中心
懲教署越南船民羈留中心,指的是香港懲教署因應香港越南船民問題,在1970年代至90年代期間在全港各地建立的部分供越南船民入住的營舍。自1978年懲教署前身——監獄署在九龍啟德機場附近建立其首間羈留中心以來,該署一直與其他機構擔當接收船民的工作,而且一度成立難民組及增聘臨時職員以參與管理事宜。[1]:44隨著港府收緊難民政策,並實施甄別政策和有秩序遣返行動,那些羈留中心的重要性日漸減低,到1998年位於西貢萬宜水庫附近的最後一間羈留中心關閉,為懲教署的越南船民事務畫上句號。[1]:46 歷史越戰在1975年西貢淪陷後結束,到1979年越南國內再出現排華浪潮,造成大批越南船民逃難到亞洲其他地區,單是這20餘年間,就有大約20.3萬人乘船偷渡至珠江三角洲。[1]:41港府有見當時湧入香港的船民,便持開放態度及安排地方和人手以收容他們。1978年,港府決定在前皇家空軍基地改建為啟德難民營,並讓監獄署接管,自此該署開始參與管理越南船民的工作。[2]同年監獄署亦清走在大嶼山塘福的蔴埔坪戒毒所內的犯人並開闢多一間營舍,原本負責監管犯人的職員,亦開始需要同時照料那些長途跋涉的異域來客,而且這些人並不是犯罪分子,而是需要尊嚴的婦孺。[1]:44 翌年,一艘載著約2,700名船民的「天運號」來到香港並擱淺,船民乘機登岸求助,讓船民問題更趨嚴重,而在該年進入香港的船民數量,亦以近七萬名創下高峰。[3]面對突如其來的船民,港府最初委託監獄署將既有監獄設施騰空,或者接管前英軍軍營,並改為羈留中心,但船民數目日漸加增,讓這些羈留中心都不能全部容納他們。[1]:431982年,港府改變主意,規定該年7月1日以後進入香港的船民,必須進入禁閉式營舍,入住者既不能外出亦不可離營工作,因此,剛從監獄署改組而成的懲教署便立即改裝部分監獄成為禁閉式營舍。[4]:100-101同時懲教署成立難民組,也開始向外招聘合約式臨時職員,協助既有懲教職員分擔管理工作。這些職員需要接受為期兩週的速成培訓,以便學習入境規例、營規、步操及管理人群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學懂簡單越南語作為溝通。自那時開始招聘到1998年結束,懲教署一共招收1,813名臨時職員。[1]:45 由於香港是「第一收容港」,在港船民在1980年代有增無減,懲教署轄下的羈留中心亦告爆滿,當時的新來港船民每年仍有約兩、三萬名。[5]所以署方只好繼續專設羈留中心,甚至需要在屯門區工業大廈劃為船民臨時住處以解燃眉之急。[1]:451988年,亦即是港府廢除禁閉營政策,改為實施甄別政策的那一年,懲教署特意專設「助理署長(越南船民事務)」一職,以處理這個棘手複雜的問題。[6]另一方面,港府改為在馬鞍山白石和西貢萬宜水庫專設大型的羈留中心,以集中收容大量船民。[1]:45 港府在1990年代開始進行有秩序遣返行動,保證船民能夠平安返到越南,令到在港船民開始回落,不過仍有部分船民仍抱有期望而拒絕回國,以致船民收到遣返通知時引起不滿情緒和反抗,甚至發起遊行抗議和騷亂。[7]其中著名的是白石羈留中心,曾經在1994年和1996年兩度發生大型騷亂,[8][9]規模僅次於由香港警務處管理下的「石崗羈留中心」1991年嚴重騷亂,共造成24人死亡的事件。[1]:47雖然如此,但遣返行動仍然順利進行,大部分羈留中心都陸續關閉並恢復原有的懲教用途,而「助理署長(越南船民事務)」職務到1997年撤銷。[10]1998年,西貢萬宜羈留中心正式關閉,標誌懲教署的越南船民事務到此結束。[11] 羈留中心一覽香港島
九龍
新界
參考資料
參見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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