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白文拼音白文,又称新白文[1],是一套使用拉丁字母记录白语的文字。创制于1958年,1982年、1993年两次修订。是云南省规范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一[2]。 历史195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派出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三工作队白语小组,到云南省各白族聚居区开展语言调查[3][4]。在此基础上,1958年,徐琳、赵衍荪等设计出《白族文字方案(草案)》[5][6],该方案以南部方言(大理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大理州下关市白语为标准音[3],方案遵从了国务院《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中“少数民族创制文字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相同或相近的音,尽可能用汉语拼音方案中相当的字母表示”等规定[7]。同年《方案》在第二次全国少数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上审定通过[8][9]。因当时政治环境的影响,这套方案并没有得到试验和推行[10]。 1982年,大理白族自治州白文研究组对《白族文字方案(草案)》进行修订[11][3],以中部方言(剑川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剑川县金华镇白语为标准音[3],此后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及云南省民语委批准,在剑川县进行教学实验[8]。该版方案在剑川县受到欢迎,但因未充分考虑其他方言的特点,在其他白族地区未能推广开来[10]。 在1991年10月7日下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文件的通知》中,首次明确了拼音白文的地位[11]。 1993年6月,云南省民语委召开“白族语言文字问题科学讨论会”,对《白族文字方案》再次补充修订,修订后的方案可拼写大理、剑川两大方言,并在大理、剑川进行了试验和推广[11][8]。 声母1982及1993版方案中,白文声母共有23个[12]:146, 272:
另设有zh [tʂ]、ch [tʂʰ]、sh [ʂ]、r [ʐ]4个卷舌音声母,仅用于拼写其他方言土语及汉语普通话借词[12]:272[13]。 韵母1993版方案中,白文韵母共有37个[12]:272:
1993版方案引入了ai/er等变体,前者用于剑川方言,后者用于大理方言[12]:272–273。剑川方言中,除ao、iao、uo、ou、iou外的韵母有对应的鼻化韵母,以加后缀n表示[12]:272。大理方言无鼻化韵母[14]:655。 声调白语剑川、大理方言各有8个声调。1993版方案中表示如下[13]: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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