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典型的排序投票制裡,投票者依照喜好排列選項。
排序複選制 (英語:Instant-runoff voting (IRV) )[ 註 1] 是一種排序投票制 。
概要
流程圖
在候选人超过两名的情况下,選民在選票上按喜好排列其支持的候選者。計票時,首先依照选票上的第一选择来计算候选人的得票,得票最少的候選人将被淘汰,然后将其得票依第二选择重新分配给其他候選人,按票數再排序後,再將最少票的候選者排除,並將其選票分配給餘下的候選人,如此類推,直至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選票 為止。
排序複選制優點是相對於兩輪投票制 而言,一次即可確保從多位候選人擇一選出,不必另行投票。不同於比例代表制 ,排序複選制使較小政黨較難取得議會議席,但同時亦防止大政黨像领先者当选 般容易取得大多數議席。
缺點則是被計票淘汰者或許為多數願意妥協人選,況且選民主要就是心目中的候選人當選,容易發生其他次序隨便選擇的情形,而獲得最多選票。此外,在排序複選制下,第一輪得票最多的候選人未必可以當選,因為他若在第一輪投票未能獲多數,所以要轉移選票。如在澳洲眾議院及州議會選舉,澳洲綠黨 在選舉上,綠黨支持者通常在第二輪計票排序中填寫工黨候選人,以阻止保守派聯盟 政黨勝出。
例子
愛爾蘭
愛爾蘭共和國 的選舉制度實行排序複選制 ,包括總統、國會下議院和地方選舉。
排序複選制可能給出與多數制 截然不同的結果,其中愛爾蘭總統 實行排序複選制。愛爾蘭下議院 實行排序複選制的複數選區制 。
以下一個例子是1990年愛爾蘭總統選舉。三名候選人分別為:
第一輪計票後,共和黨(勒尼漢)取得最多票(即最多人選其為首位,若選舉採用多數制 即可勝出),但無候選人取得過半數,同時統一黨(柯里)被排除。第二輪計票時,因為統一黨向來會與工黨組成聯合政府 ,支持統一黨的選票被再分配,其中有82%落入工黨的瑪麗·羅賓遜手中,使其獲勝。
1990年愛爾蘭總統選舉[ 1]
候選人
第一輪
第二輪
瑪麗·羅賓遜
612,265
(38.9%)
817,830
(51.6%)
布賴恩·勒尼漢
694,484
(43.8%)
731,273
(46.2%)
奧斯汀·柯里
267,902
(16.9%)
—
弃权票及废票
9,444
(0.6%)
34,992
(2.2%)
總數
1,584,095
(100%)
1,584,095
(100%)
比較
項目
解釋
比較
結果符合選票比例嗎?
議席數目與選票數目相符嗎?
排序複選制不是比例代表制 ,它旨在選出過半數選民支持的人(50%),較多數制更能反映選民意向。在多數制下,只要候選人取得最多票,就算少於一半選票,也可當選;他甚至有可能是過半數人認為最差的候選人,排序複選制將可排除此情況。不過,若某一候選人在選區取得過半數選票,並無影響候選人的勝算。
策略性投票有可能嗎?
理論上,選民可以通過不誠實投票而阻止某人獲選嗎?
理論上,策略性投票 在兩種選舉制度中均有可能。排序複選制中,若選民對其他選民的喜好排序充分了解,將可能發生策略性投票[ 2] 。這可能會導致獲最多選票的候選人無法當選。
策略性投票實際上有發生嗎?
真實選舉中,選民有沒有通過不誠實投票而阻止某人獲選嗎?
策略性投票在排序複選制較少出現[ 3] 。但實際上亦會出現。
AV+
混合選擇投票制 (Alternative Vote Top-up;Alternative Vote Plus,AV+)是1998年由英國「選制獨立審查委員會」(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the Voting System)所提出的兩票制 國會選舉改革方案,除導入選擇投票制取代相對多數決外,其中15-20%席次以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 4] 。但被批評選制較原來複雜、比例性不高還是產生安全席次 等缺點,而且英國普遍不能接受「兩種國會議員」(two types of MP)的情形出現。
其他
排序複選制一般為多輪計票,但也有限於兩輪計票的設計。首輪計票後若未有人獲得過半數,則除了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者外,其餘全部排除,遭排除者的選票按照該排序計票、在第二輪分配給未被排除的兩名候選人,以得票最多者當選。這種方式歸類為「權變投票制」(Contingent Vote)[ 5] ,又可區分:
若選民可以作出多於兩項的排序。例如現行斯里蘭卡總統 選舉,選民可選擇至第三順位。
若選民最多只能作出兩項的排序。例如現時英國倫敦市長 選舉,稱為「補充投票制」(Supplementary Vote,SV)。倫敦市長選票與傳統樣式相異,不填寫順位而是在首、次選欄打「☓」[ 6] [ 7] [ 8] [ 9] [ 10] [ 11] [ 12] ,如圖示:
在第一欄投下一票(☓)給您的首選 在第二欄投下一票(☓)給您的次選
候選人
第一欄 首選
第二欄 次選
甲 A黨
☓
乙 B黨
丙 C黨
☓
備註
目前格式計有2000、2008年版本(本圖)
2000年版注意事項:在各欄投下一票☒
2008年版:
選票從白色改為粉紅色
首、次選欄頂部各標示第一、二欄
注意事項說明更具體
採用國家/地區
澳大利亞眾議院 [ 13] 、愛爾蘭總統 [ 14] 、斐濟 眾議院 [ 15] 、巴布亞新畿內亞國民議會 都是用此制度選出來。美國若干地區也使用,如波特蘭 (緬因州) 、三藩市 [ 16] 、奧克蘭 (加利福尼亞州) [ 17] 、明尼阿波利斯 和聖保羅 (明尼蘇達州) [ 16] 。英國 多個地方議會選舉,以及倫敦市長 的直接選舉也是採取這個制度。
2010年英國大選 後,保守黨 為拉攏自由民主黨 加入聯合政府 ,因保守黨及工黨在國會均未過半,保守黨允諾舉行公投改革國會選制為條件,拉攏自民黨組閣,即使保守黨反對這個制度。2011年5月5日公投結果,英國選民67.9%反對以選擇投票制[ 18] 取代原來的相對多數決 。公投最後被否決。
香港 立法會 功能組別 有4個「特別功能界別」(鄉議局 、漁農界、保險界、航運交通界)使用按選擇次序淘汰投票制 (preferential elimination system ),選出餘下四個議席。
不少私人組織也使用此投票制度[ 19] ,包括雨果獎 [ 20] 和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 的奧斯卡最佳影片 的甄選[ 21] 。
問題
在澳大利亞,一些選民會按照選票上的順序從上到下或者從下到上按順序寫下1、2、3...的數字,這樣的投票被稱為「驢子 投票」(donkey vote)。雖然這樣的選票不是廢票 ,也不是如很多人所想的那樣是一種抗議票,但是仍然反映了部分選民缺乏對政治的關心或理解。另外,雖然很多國家採用排序投票制度,但在採用強制投票 制度的澳洲等國出現這種選票的比例較高[ 22] 。
參閱
註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