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平(1974年11月21日—),江西萍乡人,现为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益仁平关爱中心法律顾问,维权律师,《公民承诺》的签署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生平
2006年,代理河北邢台刘显红输血感染艾滋病案,该案被评为“2006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1]
2006年,代理“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该案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2006年,为山东临沂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聚众扰乱交通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提供法律援助,在临沂的大巴车上在遭到10数个持铁棍、不明身份男子暴力殴打,头部被打破,深可见骨,是维权以来受伤最严重的一次,入院治疗[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8年3月,代理北京异议人士胡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2]。
2010年11月,代理“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北京维权者赵连海被控“寻衅滋事”案[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0年5月,代理北京艺术家“吴玉仁”被控在朝阳区酒仙桥派出所“妨碍公务”案。2012年4月,检方撤回起诉。
2011年4月29日下午5时,被北京警方带走后失踪,5月4日被释放。反歧视公益律师李方平失踪 疑被自称警察者带走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3年9月,为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当事人冀中星提供法律援助,出庭辩护。[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3年10月,为江西瑞昌教师性侵7名幼女案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3]。
2014年,担任中央民族大学维族学者伊力哈木涉嫌“分裂国家罪”一案的辩护律师。[4]
观点
- 2007年“两会”期间,李方平和北京地坛医院蔡皓东医师联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公民提案”,呼吁审查十五部导致乙肝歧视的法律。
- 发表“公民建议书”,建议消除“乙肝歧视”、“艾滋歧视”、建议消除城乡差别待遇,慎重处理关闭打工子弟学校问题。
- 参与“三鹿奶粉受害家庭志愿律师团”、“中石化违反《反垄断法》”、“上书高法建议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公益性事件。
近况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