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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英語:Council of Europe,法語:Conseil de l'Europe)由爱尔兰、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卢森堡、挪威、瑞典、意大利和英国于1949年5月5日在伦敦签订《欧洲委员会法规》成立。欧洲委员会是具有國際法地位的國際組織,係聯合國觀察員,並且是歐洲整合進程中最早成立的機構。其宗旨為維護歐洲的人權、民主和法治。
歐洲委員會總部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官方語言為英語和法語,現擁有46個成員國。
在歐洲語言当中,“欧洲委员会”(英語:Council of Europe;法語:Conseil de l'Europe)、“欧盟理事会”(英語: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法語:Conseil de l'Union européenne)以及“歐盟高峰會”(英語:European Council;法語:Conseil européen)三者名稱相近。其中後兩者為歐盟机构,欧洲委员会則並不屬於歐盟。
屬於歐盟的“歐盟委員會”(英語:European Commission;法語:Commission européenne),在中国大陆被譯作欧盟委员会,台灣則慣稱其為「歐盟執委會」。
歐洲委員會機構如下:
此外欧委会系统还包括以下半自主结构,其与欧委会本身的关系均受部分协议(英语:Partial agreement)管制:
历任欧洲委员会秘书长(英语: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