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幾(1602年—?),字去疑,號次復,又號大谷居士[1],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2][3],明朝政治人物,復社人物。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2],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4]。刑部观政,授福建福宁州知州,丁忧归。九年(1636年)复补福宁州知州[5],性抗直,不善事上官。十三年(1640年)考察罷歸,日與從遊,講學不倦[3]。
著作
著有《原易》、《原莊》、《原李》、《紫陽一燈》等書[註 1][3]。
佚事
与冯梦龙、冯梦熊兄弟为友。与金圣叹亦有交往。
註釋
參考文獻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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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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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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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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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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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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