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的高级人民法院。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接管河南省全境,1949年5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开封市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与河南省司法厅合署办公(至1950年2月河南省司法厅撤销),1951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改名为河南省人民法院。1954年9月根据当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改名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公安机关实行军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为河南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办案组。1973年3月,公安机关军管会撤销,高级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逐渐恢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