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国湖南省岳阳市境内。保护范围为112°43'E-113°15'E,28°59'N-29°38'N,其中核心区2.9万公顷,实验区12.46万公顷,缓冲区3.64万公顷,是“国际湿地公约”收录的由中国政府指定的21个国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之一。
生态环境
该保护区地处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C°,降水量1200-1300毫升,无霜期285天。[1]。目前,保护区内记录到鱼类114种,水生动物68种,野生水生植物400余种,鸟类31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的有白暨豚、中华鲟、白鲟、白鹤、白头鹤、白鹳、黑鹳、大鸨、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等[2]。
历史
- 1982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洞庭湖湿地生态和生物资源。管理机构为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 1992年7月31日,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1995年2月,管理机构更名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处级)。
- 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2002年起,开始举办洞庭湖国际观鸟节。
现状
近年来,洞庭湖水域持续干旱,高水季节水位大幅低于往年同期降。入冬后,水位提前一个月回落,大面积的滩涂裸露,浅水湖盆迅速枯竭,造成越冬水鸟的栖息地与食源地急剧减少。
自2006年5月起,保护区核心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在核心区内所有水域、洲滩进行狩猎、捕鱼、挖沙、采蒿、植树、割柳、打草、采伐等一切生产经营活动。[3]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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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官方命名方式均为“ 省级行政区名+地名[+保护对象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例如“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