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忠王辉忠(1956年2月—),男,汉族,浙江义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1]。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宁波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 生平早年经历王辉忠1956年2月出生于浙江义乌。197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7月参加工作,成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县夏演公社干部、党委宣传委员、团委书记。 1980年11月,王辉忠进入浙江农业大学干部专修科农学专业学习。1982年8月毕业后回到义乌县工作,历任义乌县王阡公社党委书记,浙江省义乌县义亭区委副书记、区长,义乌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义乌县委副书记等职务。 逐级提升1986年11月,王辉忠调任共青团浙江省委副书记。1991年11月,当选为浙江省青联主席。1993年3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 1995年10月,转任中共舟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6年6月兼任浙江水产学院党委书记。1997年4月任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5月任市长。1999年3月,任中共舟山市委书记。[2]2002年4月,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2月,王辉忠出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并于同年5月升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晋升副部级。2007年6月,王辉忠任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 2010年10月,调任中共宁波市委书记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3]。在其担任市委书记期间,2012年10月,宁波市镇海区爆发当地民众反对PX项目的大规模抗议,最终导致该项目被取消[4]。 2012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候补委员。2013年4月19日,王辉忠升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5],同年5月再次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6]。 卸任退休2016年1月28日,王辉忠当选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7]。2016年11月1日,王辉忠不再担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副书记职务[8],由袁家军接替。2017年1月24日起,王辉忠兼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一职[9],至2018年1月30日换届时卸任。2018年2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0]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11]。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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