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制作守则(Motion Picture Production Code)是1930年至1960年适用于美国电影的行业道德规范,由于时任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主席为威尔·海斯(英语:Will H. Hays),该守则又被称为“海斯法典”(Hays Code)。在海斯的领导下,美国电影制片人与发行人协会,即后来的美国电影协会于1930年采纳了该守则并从1934年开始严格执行。该守则详细说明了在美国面向公众,什么样的电影可以接受,什么样的电影不可接受。1968年,电影制作守则被美国电影分级制度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