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6′52″N 111°12′53″E / 35.61444°N 111.21472°E / 35.61444; 111.21472
绛州大堂(含绛州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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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西省新绛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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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古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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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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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第四批第11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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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1996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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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州大堂位于中国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城内西部的高岗之上(今新绛中学内),七星坡顶端,绛州鼓楼及城隍庙以西,是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新绛县古为绛州。绛州州署衙门创建于隋唐之际,为张士贵挂帅的“帅正堂”。元明清至民国年间,此处一直是官署办公场所。明洪武九年(1376)、清乾隆十八年(1753)、光绪四年(1818)多次修葺。1949年以后,中学设于此处。1984年维修。
建筑
绛州州署现仅存大堂、二堂。三班六房均毁。现存的绛州大堂为元代重建。坐北朝南,体量庞大。面阔达七间,东西达30米,面积758平方米,超出州署面阔五间的通例。进深八椽,单檐歇山顶,前檐斗栱五铺作双下昂重栱计心造,用材古朴粗犷,未加修整。堂内减柱造,扩大了明间的尺寸,也导致次间明显小于稍间[1][2][3]。堂前原有抱厦3间,毁于1950年代,尚存覆盆式莲花柱础。
大堂北墙东侧镶嵌有北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知州时恪所制的《文臣七条》石碑,内容包括“清心”、“奉公”、“修德”、“责实”、“明察”、“劝课”、“革弊”。几经流失后,1984年重新镶嵌于大堂。
保护
1996年11月20日,绛州大堂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号4-117[4]。2001年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将绛州三楼(绛州钟楼、绛州鼓楼、绛州乐楼)归入绛州大堂。[5][6]
大堂原有特号交椅,高7尺,毁于“文革”中,仅存的椅腿,现存县博物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