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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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籍貫 | 四川嘉定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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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戊申年二月十四日(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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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王氏季氏;馮氏;敖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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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曾祖羅秉善,祖羅裕,父羅仕登,嫡母袁氏;繼母劉氏;生母高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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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緄(1548年—1608年),字承文,號存沖,四川嘉定州竈籍。
生平
行二,治《書經》,由學生中式己卯鄉試十三名舉人,年三十九歲中式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七十四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進士,刑部观政[1]。历官长沙府知府,擢升雲南副使[2]。
家族
曾祖羅秉善;祖羅裕;父羅仕登;嫡母袁氏;繼母劉氏;生母高氏。慈侍下,妻王氏,繼妻季氏;馮氏;敖氏;兄縉(生員),子惟斗(生員);惟奎;惟井;惟巽。
参考资料
-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六》:万历四十六年十一月,原任詹事府詹事范醇敬奏参原任副使罗绲纵子不法,毁墓行凶等事。 上命部院看议来说。
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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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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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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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8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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