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比林煤礦
翁比林煤礦(印尼語:Tambang Batu Bara Ombilin)位於印度尼西亚西苏门答腊省的沙哇倫多,它位於巴里桑山脈當中的山谷,在該省首府巴東東北方約70公里處。荷蘭地質學家威廉·亨德里克·德·格雷夫在19世紀中葉在此地發現該地區有巨大的煤炭開採潛力,於1876年開始開採煤矿,為東南亞歷史最悠久的煤礦[1][2]。翁比林煤礦現由印度尼西亞國有煤炭企業武吉亞參煤炭公司所有,於2017年停止開採,並轉型以觀光旅遊為主要經濟活動[3]。該礦區以及其運輸用的鐵路、港口儲藏設施在2019年以「沙哇倫多的翁比林煤礦遺產」名稱列入世界遺產,為印度尼西亞第五個文化遺產。 翁比林煤礦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由荷屬東印度政府建設,用以開採蘇門答臘此偏遠地區的優質煤炭。該地區的歷史與文化價值在於第二次工业革命時期,歐洲強權將工業技術用於其殖民地的良好範例。其採用當時最先進的採礦技術如礦井深孔垂直掘進、機械洗礦分選等;建構複雜的一貫作業生產網路,從礦區開採、初級處理、鐵路運輸至港口載運;並建置了一座設施齊全的現代採礦小鎮,可供約七千人生活,包含住房、伙食、健康、教育和娛樂設施。翁比林煤礦遺產是一個能夠進行高效的採礦、加工、運輸和出口煤炭的綜合體系。[4] 沿革歷史背景1867年,荷蘭地質學家威廉·亨德里克·德·格雷夫在翁比林河河谷發現有巨大開採潛力的煤炭礦源。1876年開始開採煤礦,1892年,鐵路建成後,開始進行露天開採。在印度尼西亚独立革命之前,此煤礦的產量在1930年達到頂峰,年產量超過62萬噸。該礦場的礦工包含當地招募的工人,以及來自爪哇與蘇門答臘的囚犯,這些囚犯以鎖鏈鎖著腿、手和脖子運到礦場。該礦區的煤炭生產量可以滿足荷屬東印度90%的能源需求[5]。 1942-1945年間,煤礦由日本控制。1945年以後,煤礦由印度尼西亞政府管理,煤礦產量在1976年達到頂峰,當年度產量為120.1萬噸。露天礦場營運至2002年後停止開採,之後地下礦場持續營運[6],該地下礦場由印度尼西亞國有煤炭企業武吉亞參煤炭公司(PTBA)所有,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CNTIC)經營,年煤炭產量為50萬噸[7]。地下礦場持續營運至2017年,因礦源逐漸枯竭,不符經濟效益而停止開採[6]。 現況翁比林煤礦在2015年被印度尼西亞政府列入世界遺產預備名單,展開相關設施維護工作,該文化遺產受到《印度尼西亞2010年第11號法令》(文化遺產法)[8]以及《印度尼西亞2007年第26號法令》(空間管理法)[9]保護。地方政府規劃以遺產旅遊作為該地區的主要經濟活動。地方政府已制定管理計畫,以確保在持續保護文化遺產之下,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印度尼西亞鐵路公司修復當地鐵路,提供具豐富歷史背景的懷舊鐵道旅遊。當地已設立一座遊客中心、七座博物館。在翁比林煤礦博物館遊客可以在那裡了解歷史背景、採礦的工具。礦坑中裝置了充足的照明與通風設備供遊客參觀,另可參觀工人宿舍和過濾煤炭的的設施[5]。 世界遺產登錄與設施介紹第43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2019年6月至7月於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召開,由印度尼西亞申報的項目「沙哇倫多的翁比林煤礦遺產」經大會通過,成為印度尼西亞第五個入選的文化遺產,世界遺產編號為1610[4]。 该世界遗产被认为满足世界遺產登錄基準中的以下基準而予以登錄:
「沙哇倫多的翁比林煤礦遺產」世界遺產包含12個項目[10],其可區分成A、B、C三個區域[11]。A區包括編號1610-001至1610-006之6個項目,其為翁比林煤礦的礦場,包括露天礦場與眾多如迷宮般的地下礦坑,以及礦場的相關設施;B區包括編號1610-007至1610-011之5個項目,其包含長度約155公里的鐵路,以及鐵路經過的火車站、橋樑,鐵路的用途為將礦區開採的煤炭運至海岸邊的港口;C區僅有一個項目1610-012,其為位於蘇門達臘西部鄰近印度洋沿岸的港口直落峇育港,煤炭暫存放在港口邊的儲煤場,以運送至荷屬東印度其他地區與歐洲[4]。
圖集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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