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行政區劃臺南市行政區劃係描述與今中華民國臺南市相關之行政區劃沿革,及現今臺南市之行政區劃範圍。 目前臺南市劃分為37區,其中面積最大和最小的行政區分別是南化區和中西區,兩區面積分別為171.5198平方公里和6.2600平方公里;人口最多和最少的行政區分別是永康區和龍崎區,2024年底兩區人口分別為235,623人和3,352人;人口密度最高和最低的行政區分別是東區和南化區,2024年底兩區人口密度分別為每平方公里13,563人和每平方公里45人。 臺南市之名的由來與指稱範圍「臺南市」之名正式的出現可大約追溯至日治時期的1903年,當時的土地調查局已將「臺南市」一詞用於地籍上[1]:137,而後在1916年時,確立「臺南市」一詞作為堡里名的地位,唯此時期「臺南市」的指稱範圍只有清代的臺南府城一帶[1]:138。 1920年「臺南市」改為州轄市之後,範圍擴大,增加三分子(原屬永康下里)、後甲(原屬永康下里)、竹篙厝(原屬仁和里)、桶盤淺(原屬仁和里)、鹽埕(原屬新昌里)、安平(原屬效忠里)、上鯤鯓(原屬效忠里)、鄭子寮(原屬外武定里)等大字[1]:140。之後在1936年併入永寧庄的下鯤鯓大字,1940年再併入永寧庄灣裡大字與仁德庄的虎尾寮大字,確立了日治時期臺南州所轄臺南市的範圍。 1946年臺南市改為省轄市後,併入由日治時期安順庄改成的安順鄉[2]:5,取「安」順與臺「南」的一字,改名為「安南區」,確立臺南省轄市與臺南縣之間的界線。2010年之後,原省轄縣市合併,之後「臺南市」的指稱範圍涵蓋到整個臺南縣,相當於日治時期的臺南市再加上新豐、新化、曾文、北門、新營五郡。 沿革史前至鄭氏王朝臺南市轄區過去在荷蘭人於17世紀到來時,主要為平埔族中的西拉雅族居住範圍,而西拉雅族之中,以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壠社、蔴荳社勢力最大[3]:1[2]:1,而除了西拉雅族之外,在今東山區曾有洪雅族的哆囉嘓社。 荷蘭東印度公司來到臺江內海後,先是在今安平區的大員社(Tayouan /Tayowan,亦稱臺窩灣社)建設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後來又在赤崁社地興建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2]:1。而對於各地的原住民,自1641年4月10日第六任臺灣長官特羅登紐斯(Paulus Traudenius)召開「地方會議」後,在1644年將臺灣劃分成北部地方會議區、南部地方會議區、淡水地方會議區、卑南地方會議區[4][3]:1,而臺南市轄區即屬於當時的北部地方會議區[3]:2[2]:1。 進入明鄭時期後,明鄭將臺灣改稱東都,熱蘭遮城、大員市鎮改稱安平鎮,全島設立一府(承天府,府治在今赤崁樓)二縣(天興縣、萬年縣),鄭經時將東都改為東寧,二縣改為二州[5]。而在府縣(州)之下,又有四坊二十四里,大致位於今臺南市境內(僅長治、維新、嘉祥、仁壽四里完全在今高雄市境內),詳細如下[5]:
清治時期清康熙廿三年(1684年)臺灣正式納入清朝版圖後,將明鄭的行政區劃改為一府(臺灣府)三縣(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 [2]:2,今臺南市最初分屬臺、鳳、諸三縣,雍正十二年(1734年)調整三縣分界後[註 1],今臺南市即歸屬臺灣、諸羅二縣[6][3]:5[2]:2。而臺灣縣(1887年改稱安平縣)與諸羅縣(1787年改稱嘉義縣)原本是以新港溪(今鹽水溪)為界,道光十五年(1835年)改以曾文溪為界,善化里東保、善化里西保二保在曾文溪以南部分與安定里東保、新化里西保改歸臺灣縣[3]:7,此後兩縣的界線直到乙未割臺時未再有明顯更動[6]。
清朝時在今臺南市中西區一帶設臺灣府城,城內沿用明鄭時的四坊,但最初未有城垣,於雍正年間建木柵城後才有明顯城界[2]:3、4。道光十五年(1835年)臺、嘉二縣調整縣界時,府城四坊分成了東安上坊、東安下坊、西定上坊、西定下坊、西定下保、寧南坊、鎮北上坊、鎮北下保八個區域,同治元年(1861年)以聯境組織為基礎在坊之外,又分成城內東、西、南、北、中五段,城外南、北二段與小西門內外等區域[2]:4。
清康熙廿三年(1684年)左右,雖大致沿用明鄭的里,但廣儲、保大、歸仁已經分成了廣儲東里、廣儲西里、保大東里、保大西里、歸仁南里、歸仁北里[3]:3[6]。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諸羅縣底下在今臺南市範圍內有新舊咯莊、大奎壁莊、下茄苳莊、井水港莊出現[3]:3。而在康熙年間,在里之下於臺灣縣又劃分為「圖」、諸羅縣劃分為「保」[3]:3。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左右,臺灣縣底下設大目降莊,諸羅縣開化里分成赤山保、茅港尾保、佳里興保,善化、新化、安定分成善化里東保、善化里西保、新化里東保、新化里西保、安定里東保、安定里西保,新舊咯莊分成新嘓(咯)莊、舊嘓(咯)莊,此時的臺南市在當時共被劃為16里、9保、6莊[3]:3。 雍正九年(1731年)縣界調整,十二年(1734年)實施新制[6],而在這次的調整中「新化里西保」仍歸諸羅縣,但「新化里東保」改歸臺灣縣,並更名為「新化里」[3]:5。 乾隆五年(1740年),諸羅縣部分的茅港尾保改為茅港尾莊,大奎壁莊又寫成大龜(圭)璧莊[3]:6。乾隆十七年(1752年),仁德里分成仁德南里與仁德北里[6]。而到了乾隆廿五年(1760年)時,赤山保析分出果毅後保、鐵線橋保,佳里興保析分出麻豆保,安定里西保分出蕭壠保,大圭璧莊與汫水港莊析分成鹽水港保、太子宮保,下茄冬莊析分成下茄冬北保、下茄冬南保,新嘓(咯)莊、舊嘓(咯)莊析分成哆咯嘓東保、哆咯嘓西保[3]:6。 道光十五年(1835年)調整臺灣、嘉義二縣縣界,善化里東保、善化里西保二保在曾文溪以南部分與安定里東保、新化里西保改歸臺灣縣[6][3]:7。而到了同治十年(1871年)左右,臺灣縣的崇德、永康、新化[註 2]三里已析分成崇德東里、崇德西里、永康上中里、永康下里、新化東里、新化西里、新化南里、新化北里,此外今玉井區一帶稱為「善化里西保內中股」;嘉義縣方面,安定里西保與蕭壠保調整為安定里西保與安定里西港仔保,哆咯嘓東、西保改為哆咯嘓東上保、哆咯嘓東下保[6][3]:7。 而參考日本《臺灣堡圖》的調查[註 3],光緒十四年(1888年)左右,今臺南市在安平縣與嘉義縣的保、里、莊大致如下[3]:8:
日治時期1895年,日本於5月21日公布《臺灣總督府假條例》與《臺灣總督府假條例制定》,提供相關政令的法源,並於6月28日公布《臺灣島地方假官制制定件》,7月3日公布《地方官假官制制定件》來劃設地方行政區。原本臺南府改為臺南縣,下設鳳山、恆春、嘉義、鳳山四支廳,但因為臺灣民主國與各地民眾的抗日,8月6日頒布〈臺灣總督府條例〉後,8月24日頒布〈民政支部及出張所規程摘要〉,將原先規劃的三縣一廳改為一縣二民政支部一廳,今臺南市為當時的「臺南民政支部」[註 4]安平出張所與「臺灣民政支部」嘉義出張所[7][8][9]:186[10][3]:9。但實際上臺南民政支部到了11月13日才正式設置[9]:187,同日嘉義出張所改隸臺南民政支部,而安平出張所則在12月31日撤銷,原轄區成為民政支部直轄[7]。1895年的臺南市街劃分為五區[2]:5。 縣廳時期(1896-1920)明治廿九年(1896年)4月1日因〈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臺南民政支部改回臺南縣,今臺南市為當時的縣直轄地與嘉義支廳[9]:187,而臺南府城內分為第一到七區[2]:3。當時雖開始出現「臺南市」、「臺南市街」、「臺南城市」之名,但僅作為堡里名使用,不具法人地位。 明治三十年(1897年)6月10日推行六縣三廳制,臺南縣嘉義支廳獨立為嘉義縣[註 5][9]:187,此時在縣廳之下設有辨務署,今臺南市的轄區在當時(1897年)設置有臺南、關帝廟、灣裡、大穆降、噍吧哖、蕭壠、六甲、店仔口、鹽水港等九個辨務署[3]:9。 明治卅一年(1898年)6月20日,改為三縣三廳制,鳳山縣與嘉義縣併入臺南縣,辨務署亦有所調整[9]:188,今臺南市轄境僅由臺南、大穆降、蕃薯藔、蔴荳、店仔口、鹽水港六個辨務署管轄,但後來在辨務署之下增設支署,而支署的管轄範圍已經不完全與堡里邊界相關[3]:9。之後辨務署歷經調整,在明治卅四年(1901年),今臺南市範圍歸臺南辨務署(直轄地、安平支署、車路墘支署、外宮後街支署)、大目降辨務署(直轄地、關帝廟支署、灣裡支署、噍吧哖支署)、蔴荳辨務署(直轄地、蕭壠支署、六甲支署)、鹽水港辨務署(直轄地、新營庄支署、店仔口支署、北門嶼支署、前大埔支署)、蕃薯藔辨務署,共五辨務署十二支署[3]:9、10。 在明治卅四年(1901年)11月11日,實施二十廳制,同時廢止辨務署,今臺南市範圍分成鹽水港廳與臺南廳[8][3]:13[9]:189,廳之下設支廳,臺南廳之下有安平、噍吧哖、灣裡、關帝廟、大目降、車路墘六個支廳,鹽水港廳之下有新營庄、六甲、北門嶼、蕭壠、店仔口、前大埔、蔴荳七個支廳[3]:14。而在明治卅六年(1903年)時,由於臺南市(府城一帶)區分複雜,所以臨時土地調查局將之用天干自甲到辛分成八區[1]:137。 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10月25日實施十二廳制,原有的鹽水港廳被分割,六甲、北門嶼、蕭壠、蔴荳歸臺南廳,鹽水港、店仔口歸嘉義廳[3]:14[9]:189。而在明治四十三年(1910年)1月18日公布的第三號告示中,臺南市(原府城地區)分成東西兩區,底下又分成甲到辛八個區域[1]:137。以下為根據《臺灣總督府府報》資料列出的行政區域資料[12]: 1910年時的臺南廳與嘉義廳鹽水港、店仔口支廳行政區劃
臺南廳在大正五年(1916年)9月初前就已向臺灣總督府為直轄的臺南市[註 11]提出町名改正的申請,之後於11月3日正式公布,同時也確立「臺南市」為一個堡里;大正五年(1916年)時的「臺南市」狀況如下[1]:137、138:
上述町名公布後,臺南廳在大正六年(1917年)4月4日發函給總督府,希望能廢除天干的分區,改用町來代替,公文往返之後改正案卻因為涉及地籍更正與地方法院協調等事情而在該年8月4日中止,於大正八年(1919年)2月18日重新進行,最後在該年4月1日實施新制,在臺南廳直轄之臺南東西二區之下設街庄級的町,町下分丁目[1]:139。大正八年(1919年)「臺南市」狀況如下[14][1]:140:
臺南州時期(1920-1945)大正九年(1920年)7月30日,臺灣總督府以律令第3號發布〈臺灣州制〉,以律令第5號發布〈臺灣市制〉,以律令第6號發布〈臺灣街庄制〉,並以府令第43號宣布於今年10月1日施行[15];此外在8月10日以府令第四十七號公告了五州二廳各自的轄區,並於9月1日正式調整[16]。在此次的行政區劃改制中,今臺南市轄區均為當時臺南州的一部分,即州轄市的臺南市與新豐、新化、北門、新營、曾文五郡[3]:16。臺南市與五郡在大正九年(1920年)的行政區劃如下: 1920年時的臺南市、新豐郡、新化郡、曾文郡、北門郡及新營郡
此次行政區劃改革所形成的街庄,為現在臺南市各區的前身,但之後仍有所調整。僅調整名稱的更動有昭和八年(1933年)12月20日佳里庄與新營庄升格為街[17]、昭和十五年(1940年)6月17日善化庄升格為街[18]與昭和十八年(1943年)10月1白河庄升格為街[19]。[3]:16 而涉及到範圍變動的調整有:昭和十一年(1936年)10月1日新豐郡永寧庄的「下鯤鯓」併入臺南市[20];昭和十三年(1938年)4月1日北門郡七股庄的「土城子」、「青草崙」改隸新豐郡安順庄[21];昭和十五年(1940年)10月1日,新豐郡永寧庄廢庄,該庄的「鞍子」、「灣裡」改隸臺南市,「牛稠子」、「十三甲」、「車路墘」、「三甲子」、「大甲」等大字則改隸同郡的仁德庄,同日仁德庄的「虎尾寮」也改隸臺南市[22]。 此外當時的臺南市在昭和七年(1932年)因為桶盤淺、鹽埕、鄭子寮的發展,曾想再增加曙町[註 12]、千歲町[註 13]、昭和町[註 14]、汐見町[註 15]等,而在昭和十四年(1939年)的《臺南市讀本》一書,所新列的町名有伏見町、水道町、白川町、若竹町、乃木町、青葉町、昭和町、汐見町,但只是通俗稱呼,未正式使用[1]:141[註 16]。另外臺南市在昭和十年(1935年)公告〈臺南市區長規程〉,將臺南市各町與大字分成42區,如旭北門區、竹園壽區、清水區、高砂區、綠區等[1]:141。此外臺南市的町與大字曾分成18個區,但在昭和二十年(1945年)再整併成安平、東、西、南、北、中、真濱、青濱八個管制區[2]:4。
民國時期1945年8月日本無條件投降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該年10月成立接管臺灣。臺南州方面,臺南州接管委員會委員在1945年11月8日從臺北搭乘火車南下,於下午抵達臺南市,隔天(11月9日)該委員會正式成立,主任委員是韓聯和,日治時期臺南市的八個管制區被改成自治區[9]:223。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945年12月11日公布〈臺灣省縣政府組織規程〉,將日治時期五州三廳改為八個縣,州、廳之下的郡與支廳改成「區」(置區署)[26]。而日治時期的臺南市役所在1945年12月24日正式成立「臺南市政府」之後被取代,首任市長為韓聯和[9]:224。 省轄時期(1946年-2010年)民國卅五年(1946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月7日、1月19日公布施行了〈臺灣省鄉(鎮)民代表會組織規程〉與〈臺灣省鄉鎮組織規程〉,將日本時代的庄、街改為鄉、鎮[27][28]。在「大縣制」時期,從臺南州改制而成的臺南縣由於臺南市成為「省轄市」而脫離臺南縣[9]:224,縣治遂遷到新營鎮[3]:17。民國卅九年(1950年)改實施「小縣制」,臺南縣分出嘉義縣與雲林縣,此後確立省轄時期的臺南縣市範圍[9]:224[3]:17。
臺南市初期劃分為安平、東、西、南、北、中、真濱、青濱等八區,於民國卅五年(1946年)1月7日成為省轄市後[9]:224,將臺南縣安順鄉劃入改為安南區,2月1日將全市改劃分為七區:東區、中區、西區、南區、北區、安平區及安南區[2]:5[29]。此外在民國卅五年(1946年)2月,臺南市將原有的町改為33條街路,如原本大正町一、二、三丁目(火車站至兒玉綠園)便改名為「中山路」[30],地籍方面則在民國四十二年(1953年)3月30日經臺灣省政府核定後,將町改為段,而原本31町町名中沒有沿用為段名的有:綠町(改稱建業段)、旭町(改稱勝利段)、明治町(改稱成功段)、大宮町(改稱永福段)、大正町(改稱中山段)、末廣町(改稱中正段)[1]:141。 而省轄時期的臺南市行政區劃調整主要與中區與鄰近各區有關,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的大調整確立了中、北、東、南四區之間至今的界線[2]:5。而後在2004年1月1日時,原以西門路為界的中區、西區併為中西區[31]。
臺南縣是由臺南州改制而成,民國卅六年(1947年)時的轄境是除了臺南市(原州轄市與新豐郡安順庄)、嘉義市(原州轄市與嘉義郡水上庄[註 22]、東石郡太保庄[註 23])兩個省轄市之外的原臺南州轄區,但是由於原本州治所在的臺南市已不屬於臺南縣,遂將縣治遷到新營鎮。而原本的郡、街、庄,在戰後改成了區、鎮、鄉。在今臺南市轄區內,臺南縣設有新營、北門、曾文、新化、新豐五區,其中新豐區因為新豐郡役所在臺南市內,區署改設於歸仁鄉,而由於縣治遷到新營的關係,新營區區署在民國卅五年(1946年)7月25日裁撤改為縣直轄[32]:214。而在大縣制時期(1946年-1950年)的行政區變動有:民國卅五年(1946年)5月1日番社鄉改稱東山鄉[32]:214,以及卅五年(1946年)7月時,左鎮鄉光和村(今左鎮區光和里)的「石仔崎」與「卓猴」改隸山上鄉平陽村(今山上區平陽里)[3]:310、819、山上鄉的大社與潭頂改隸新市鄉(現為新市區大社里與潭頂里)[3]:518、819,民國卅七年(1948年)安定鄉胡家村、胡厝村(原安定庄胡厝寮大字)改隸善化鎮(現為善化區胡家里、胡厝里)[3]:558、860。 民國卅九年(1950年)9月8日後實施「小縣制」[33],確立今臺南市的轄境,同時縣轄區也遭到裁撤。在小縣制時期(1950年-2010年),臺南縣底下的鄉鎮市界線維持固定,僅有學甲鄉升格學甲鎮(1968年)、新營鎮升格新營市(1981年)、永康鄉升格永康市(1993年)等變動[3]:18。 在跟2010年與臺南市合併前,臺南縣本共劃分成2個縣轄市、7個鎮及22個鄉。
柳營鄉
大內鄉
新營市
鹽
水 鎮 新化鎮
左
鎮 鄉 西港鄉
安定鄉
六甲鄉
官田鄉
東山鄉
白河鎮
後壁鄉
麻豆鎮
下營鄉
學甲鎮
佳里鎮
七股鄉
將軍鄉
永康市
仁德鄉
歸
仁 鄉 關
廟 鄉 龍
崎 鄉 善化鎮
新市鄉
山上鄉
玉井鄉
南化鄉
楠西鄉
北
門 鄉 另外雖然由日治時期的郡改成的區在民國卅九年(1950年)就遭到裁撤,但臺南縣政府仍然使用五區進行施政配置,如2010年的教育視導區仍分成新營、曾文、北門、新化、新豐五區[32]:182。而因曾文溪流過境內,傳統上以曾文溪為界河,將新豐、新化二區分為溪南地區,北門、新營、曾文分為溪北地區[9]:225。 合併改制後(2010-)2009年6月29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審查通過「臺南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案,之後在2010年12月25日,臺南縣與臺南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的臺南市。改制之後,原臺南縣的鄉鎮市皆改為區,鄉鎮市底下的村里區一律改為里。 2017年11月10日,臺南市政府確定將原本752里14,730鄰調整成649里9,660鄰並將此事公告,未涉及里名更改者(515里)將在2018年1月29日實施,涉及者(127里)則在2018年4月30日實施。而由於部分的里合併的關係,所以此次調整產生了76個新里名。 列表臺南市共轄37區,以下資料時間為2024年底[34]。
地圖
相關條目注釋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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