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臺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為台灣日治時期的林業試驗研究機構,位於臺北植物園內,成立於1939年4月,前身為1911年設立的殖產局林業試驗場,負責植物調查、植物利用、造林等研究試驗,下轄多處支所和試驗地;為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前身。日治時期管理林務和林業開發的單位則是臺灣總督府營林所。 沿革日治時期殖產局林業試驗場為了設置樹木的苗圃,臺灣總督府民政局殖產部於1895年12月選定了臺北市小南門外的陸軍用地作為地點,於1896年1月6日設立了附屬「苗圃」,是為官營最初的官營苗圃,其面積最初僅十坪,到了隔月已擴張了約百坪的面積,種植日本內地產的山、扁柏、赤松、黑松等,以及國外的相思樹屬樹和台灣本地的相思樹、柳、楝、榕樹等樹種。至1897年3月,苗圃面積擴張至快九千坪,並陸續將樹木移植至各官廳和官舍。苗圃的北側即為臺北衛戍病院,由於衛戍病院擴張所需,1899年3月,苗圃遷到了農事試驗場位於大龍峒的第一農場(1,200坪)和圓山的第三農場(1,800坪)。但因新苗圃的範圍狹隘,難以移植所有的樹木,於是有些移植至臺灣神社和物產陳列所(後改為高等女學校)[1]。
中央研究所林業部1921年8月,台灣的各研究試驗機構合併為臺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林業試驗場於是改為中央研究所林業部,下轄恆春林業試驗支所和嘉義林業試驗支所,並將林業部所在的苗圃改名為「臺北植物園」。1931年,配合支所內部業務調整,嘉義支所改為中埔林業試驗支所[4]。林業部執掌有用樹木相關試驗調查、木材利用、造林、森林保護相關試驗研究、種苗改良和育成。林業部下除中埔和恆春林業試驗支所,尚有蓮華池試驗地、嘉義試驗地(位嘉義市山仔頂和埤子頭)和台東藥用植物試驗地(1933年設立)。 臺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1939年,中央研究所下的各部獨立,林業部於是成為臺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下最初設有「殖育科」、「施業科」、「利用科」和庶務課,殖育科負責樹木育成、森林氣象和土壤相關的研究調查與試驗;施業科負責森林施業、保護相關事業;利用科負責研究林產物利用、分析和鑑定。1942年11月,利用科拆分為「木材科」、「林產科」和、「木漿科」;木材科負責木竹材的利用、檢定和鑑定相關的研究調查與試驗;林產科負責林產物利用、增殖、分析與鑑定相關的研究調查與試驗;木漿科負責木竹材和其他木質纖維木漿化利用的研究調查與試驗[5]。1943年6月,林業試驗所下的五科改為「部」,並增設南方調查室,負責與熱帶林業相關的試驗、研究和調查,以及相關資料蒐集整理[6]。
戰後1945年10月,台灣省行政長官供述派林渭訪接收台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同年11月1日,台灣省林業試驗所成立,直隸於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除了南方調查室被廢除,其他組織仍維持日治時期的制度[8]。 歷任首長
其他1941年6月,蓮華池試驗地內的六個地點被指定為臺灣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臺灣原始觀音座蓮及菱形奴草自生地」[9]。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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