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海燕(1961年7月—),男,浙江义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系炼钢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及兰州市委书记等职。
生平
历任酒泉钢铁炼钢厂副厂长、厂长,酒泉钢铁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处处长,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共天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2011年4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1],5月当选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2012年10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3]。2016年11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省长[4]。
2017年1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虞海燕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5]。 虞海燕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甘肃省落马的第二位省部级干部,也是连续第二任落马的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前一位是陆武成。2017年6月4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6]。
2018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虞海燕受贿一案。指控1998年至2016年,虞海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63万余元。7月1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虞海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虞海燕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7]。
2019年1月,中纪委主管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文称虞海燕在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违规从酒泉钢铁集团公司调入一批干部,形成了一个政治小圈子,被戏称为“酒钢号”[8]。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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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版介绍自2012年11月14日 中共十八大闭幕至2017年10月24日 中共十九大闭幕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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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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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 |
- 习近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中央军委深改组组长)
- 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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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組 |
- 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 赵洪祝(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 黎晓宏(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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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 |
- 黄树贤 → 杨晓渡(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 李书磊(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任)
- 杨晓超(中央紀委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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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纪委 |
- 许其亮 空军上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杜金才 上将 → 张升民 中将(中央军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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