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雷斯特·甘(英語:Forrest Gump),一般稱作阿甘,是1986年小說《阿甘正传》(原文書名同角色名)、1994年同名電影及1995年小說《阿甘後傳(英语:Gump and Co.)》中的主人公,儘管小說版角色與電影版角色存在著一些明顯的相異之處,但都安排了讓阿甘以一名小人物的角度,親身經歷美國歷史上數起重大事件的情節。
阿甘儘管生來就有健壯的雙腿,但由於脊椎彎曲的緣故,而必須在雙腳裝上矯正支架。這使得走路變得困難,跑步更是幾乎不可能。此外,他的智商也只有75,達不到州政府設定的公立學校入學標準——智商80。希望讓兒子與其他人獲得同樣機會、接受普通教育的甘太太拒絕了特殊學校的選項,最後必須邀請校長來家裡「睡覺」作為條件,才讓阿甘可以入學。之後,甘太太還利用她和阿甘住的大房子,開放房間給旅客住宿,來來去去的房客中包括了年輕時的貓王,他在借宿期間因為彈吉他時,阿甘隨歌起舞的特別步法給了他靈感,後來他在1953年發表著名作品《獵狗(英语:Hound Dog (song))》並沿用了同樣的招式,引起轟動[4]。
在入學的那天,阿甘準備搭校車去學校,但車上的同學都不讓位給他,只有一位叫珍妮·可蘭(Jenny Curran)的女生邀請他一起坐,兩人馬上成了密友,常在大樹邊一起玩耍,他回憶這段歲月時,用「我和珍妮總形影不離」(me and Jenny goes together like peas and carrots.)來形容他們的友誼。珍妮也是繼甘太太之後,第二位在阿甘的人生中願意接納他的人物,並且教會他獨立的精神,起身抵抗外界對他的另類眼光甚至霸凌。然而珍妮自己的家庭生活卻相當悲慘,母親在她幼時去世後,酗酒成癮的父親就常常對她和姊姊毛手毛腳,直到她搬去祖母家為止。實際上,與阿甘的友誼給了她一個逃離痛苦的管道。
阿甘在新兵訓練中有如魚得水般的優異表現,執行教官交代的任務時總能心無旁騖地完成,組裝M14自動步槍的速度還突破了連上的紀錄。教官對他的表現大為驚訝,還說要是讓阿甘加入候補軍官學校(英语:Officer Candidate School (United States Army))(OCS)的話,最後就會一路晉升到將軍。此時在校的珍妮,卻因為穿校服上了《花花公子》雜誌封面搔首弄姿而被勒令退學,必須在孟菲斯的酒吧裸體演唱才能謀生。阿甘在一次休假時搭車去酒吧看她,還打退了一群騷擾她的醉客。阿甘在兩人步出酒吧後表達了對珍妮的愛意,儘管珍妮生氣地認為阿甘根本不懂什麼叫愛,但就在阿甘告訴她自己即將被派去越南打仗後,珍妮原先的怒意就轉為擔憂,她告訴阿甘,碰到麻煩時奔跑就對了。
1969年,阿甘被軍方委任了特殊任務,到美國各地向越戰傷兵表演自己在西貢醫療時練成的乒乓球技巧。由於他表現出眾,因此在1970年代時,陸軍又讓他加入全美乒乓球隊,並在1971年時作為乒乓外交的一環赴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賽,成為了首批訪問中國大陸的美國人,協助造就中美關係的解凍。這也使他「與共產黨交手」的方式,從在越南用步槍,改成在中國用球拍。阿甘也看見了當時正處於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中國大陸因中國共產黨政府嚴厲禁止宗教活動,所以人民都沒有宗教信仰。阿甘從中國回到美國後又成為了名人,甚至還獲得迪克·卡維特(英语:Dick Cavett)的邀請參與其電視節目《迪克·卡維特秀(英语:The Dick Cavett Show)》,與約翰·藍儂一起成為座上賓。在聽到阿甘敘述「在中國,人們沒有宗教信仰」後,藍儂藉此受到了啟發,而在同年創作出《Imagine》這首經典歌曲,轟動一時。
約翰·屈伏塔原先被定為阿甘的飾演人選,比尔·莫瑞也曾經被考慮過[5]。屈伏塔事後承認自己推掉阿甘的演出是場錯誤[6],而最終搶得這項機會的漢克斯,回憶當時的自己是花了一個半小時讀完劇本後,就決定要接了[7]。在飾演時,他原先想減少阿甘的南部口音,但最後仍被導演罗伯特·泽米吉斯說服,使自己演出的阿甘符合小說中強調的特色,也就是濃重的南部腔[7]。此外,漢克斯當初也表示自己當初出演的一個先決條件,就是片中發生的劇情必須準確地符合歷史。在另一次受訪時,漢克斯說自己是因為聽到童年阿甘的飾演者——邁可·韓福瑞(Michael C. Humphreys)獨特的拉長式咬字,而試著讓自己飾演的成年阿甘也帶有這樣的說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