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維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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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直隸廣平府曲周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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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愛夫,號健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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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三年甲申十一月初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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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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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配魏氏,封安人、贈恭人;继配贾氏,封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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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易知、畏知、問知、行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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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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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維藎(1524年—?),字愛夫,號健斋,直隸廣平府曲周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六十四名進士[1][2]。大理寺观政,本年十二月授刑部主事,隆慶三年三月升员外郎,六年十一月復除本部。萬曆元年(1573年)五月升郎中,二年正月升南阳知府,六年八月升陕西副使,八年十二月升参政,十年正月调簡。十一年正月以副使降调,十三年六月調補湖广参议,十五年二月升四川副使,十月致仕。
家族
曾祖霍雲;祖父霍俊,知縣;父霍光先,知縣。母劉氏;繼母楊氏[3]。兄维翰、维藩(主簿)、维垣(禮生)、弟维諫。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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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雷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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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阳府知府 萬曆二年-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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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史東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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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順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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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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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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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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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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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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