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府,中国明朝及清朝行政区划单位之一,相当于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及河北省、天津市部分地区。“順天府”也指该地区地方政府衙門,相当于现今北京市政府。
沿革
元朝时称大都路,直属中書省。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改為北平府,十月隸屬於山東行省。洪武二年(1369年),改屬北平行中书省。次年,建立燕王府。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升爲北京,改為“順天府”。永樂十九年(1421年),京師正式從應天府遷至順天府,史稱永乐迁都。[1]
清乾隆時期,順天府區劃掌四路厅,含大兴县、宛平县和其他22个近京州县,設兼管府尹大臣,等級約為布政使。但顺天府只管理汉族、回族等民族事务,涉及旗人事务由九門提督衙门管理。清朝滅亡後該機構廢除,顺天府衙门旧址在今北京东城区鼓楼东大街内的东公街。
管轄州縣
据《清史稿》等[2]:
- 明初曰北平府。後建北京,復改。自遼以來皆都此。正統六年,始定曰京師。領州六,縣二十五。
- 順治初,京師置府尹、府丞、治中。其順天巡撫駐遵化,康熙初裁。十五年,升遵化為遵化州。二十七年,置四路同知,分轄所屬州、縣。分隸通永、霸昌二道。並兼統於直隸總督。雍正元年,復以部院大臣兼管府事,特簡,無定員。九年,置寧河縣。乾隆八年,遵化復升遵化直隸州,以玉田縣、豐潤縣屬之。領州五,縣十九:
參考文獻
引用
- ^ 《明史》(卷40):“顺天府元大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元年八月改为北平府。十月属山东行省。二年三月改属北平。三年四月建燕王府。永乐元年正月升为北京,改府为“顺天府”。永乐四年闰七月诏建北京宫殿,修城垣。十九年正月告成。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门八:正南第一重曰承天,第二重曰端门,第三重曰午门,东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宫城之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门六:正南曰大明,东曰东安,西曰西安,北曰北安,大明门东转曰长安左,西转曰长安右。皇城之外曰京城,周四十五里。门九:正南曰丽正,正统初改曰正阳;南之左曰文明,后曰崇文;南之右曰顺城,后曰宣武;东之南曰齐化,后曰朝阳;东之北曰东直;西之南曰平则,后曰阜成;西之北曰彰仪,后曰西直;北之东曰安定;北之西曰德胜。嘉靖三十二年筑重城,包京城之南,转抱东西角楼,长二十八里。门七:正南曰永定,南之左为左安,南之右为右安,东曰广渠,东之北曰东便,西曰广宁,西之北曰西便。领州五,县二十二。弘治四年编户一十万五百一十八,口六十六万九千三十三。万历六年,户一十万一千一百三十四,口七十万六千八百六十一。”
- ^ 《清史稿》卷五十四 志二十九/地理一/直隸/順天府
来源
参见
外部連結
[在维基数据编辑]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順天府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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