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鳳仙 Gau Fehng-Shian 任期 2008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提名 馬英九 監察院院長 王建煊 張博雅
性别 女 出生 (1956-03-04 ) 1956年3月4日 中華民國 臺灣省 南投縣 逝世 2021年6月20日(2021歲—06—20 ) (65歲)[ 1] 臺灣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 無黨籍 宗教信仰 基督教
司法官訓練所 二十三期結業
建國百年女性群像人物
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起草人
性騷擾防治法起草人
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草人
臺北市性交易防治法制定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檢肅流氓條例修法顧問
內政部性騷擾防治法草案研擬專案小組委員
法務部民法親屬編研修小組委員
律師研習所講座
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講座
臺北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兼任教授
銘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
臺灣防暴聯盟創會理事長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監察院(第4屆)委員
監察院(第5屆)委員
高理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
高鳳仙 (1956年3月4日—2021年6月20日),是中華民國 監察院 第四、五屆監察委員 ,曾任法官 。
高鳳仙是國立臺灣大學 法学学士 及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法学硕士 。她曾任臺東地方法院 及士林地方法院 法官兼庭長,自1998年8月12日起任臺灣高等法院 法官。自1996年至2004年間,先後起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修法條文、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2007年8月1日“台灣防暴聯盟”正式立案後,擔任創會理事長[ 2] 。2008年,高鳳仙獲得總統馬英九提名任第四屆監察委員,並於2014年連任第五屆監察委員提案糾正遠雄健康生活園區BOO案[ 3] 。2011年,高鳳仙經內政部評選為“建國百年女性群像人物”[ 4] 。2020年11月14日,高鳳仙成立高理國際法律事務所,並擔任所長。[ 5] [ 6] 2021年6月20日下午5時許,因癌症病逝於醫院,享壽66歲[ 7] 。
簡歷
高鳳仙生於南投縣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 畢業,就讀台大法研所期間考取教育部 公費留學,於1983年取得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 法学硕士 [ 8] [ 9] [ 10] [ 11] [ 12] 。1985年至2008年間,擔任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庭長。2008年經總統馬英九 提名出任第四屆監察委員 [ 13] ,2014年連任第5屆監察委員[ 14] [ 15] [ 16] 。自2010年起,在銘傳大學 、國立臺北大學 等校擔任教授,講授親屬法、家庭暴力 及性暴力 防治。2010年被加州柏克萊大學聘為國際諮詢委員會委員[ 17] [ 18] 。
起草及推動防暴三法
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 震驚社會,高鳳仙於1995年參考美国 《模範家庭暴力法》(Model Code on Domestic and Family Violence )等外國法規,完成「家庭暴力法草案」。1996年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 邀集學者專家40餘人成立「家庭暴力法制定委員會」,由立法委員潘維剛 任總召集人,高鳳仙任共同召集人,對該草案逐條討論修正,改名「家庭暴力防治法 草案」,潘維剛委員領銜於立法院 提案後,於1998年通過立法[ 19] [ 20] 。
家庭暴力防治法因立法妥協而產生執行困境,7個民間團體於 2001 年成立「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聯盟」,高鳳仙代表東吳大學 安素堂參與修法, 2003年完成修法草案,周清玉 委員領銜送立法院審議。高鳳仙接受現代婦女基金會委託,於1999年起草「性騷擾防治法 草案」,由立委潘維剛領銜提案送立法院審議,因屆期不連續而遭退回。高鳳仙將性騷擾防治法草案修改後,由秦慧珠 、張蔡美 、葉宜津 等立委領銜送立法院審議[ 21] [ 22] 。
2003年“華岡之狼”申請假释 引起社會恐慌,高鳳仙接受性暴力防治聯盟委託,起草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和《刑法 》中引進外國的民事監護、強制治療、社區監控、梅根法案 等制度,並廢除連續犯制度,於2004年由周清玉委員領銜提案送立法院審議[ 23] 。
2004年,11個民間團體成立「防暴三法推動聯盟」,高鳳仙代表東吳大學安素堂推動法案。性騷擾防治法草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草案於2005年1月間通過立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條文草案於2007年3月間通過立法[ 24] [ 25] [ 26] [ 27] [ 28] 。
「防暴三法推動聯盟」於2005年改名為「台灣防暴聯盟」,2007年正式立案,高鳳仙擔任創會理事長[ 29] 。
高鳳仙於2013年發起成立「教會人權促進聯盟」防治性別暴力,2018年發起成立「 永年關懷協會」維護老人權益[ 30] [ 31] 。
高鳳仙於2006年獲選內政部 「95年度全國推動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有功人士」[ 32] 。2011年經內政部評選為「建國百年女性群像人物」 [ 33] 。
協助日本制定家暴法
台灣家暴法制定後廣受關注,日本 御茶水女子大學 教授戒能民江 數次率團來台,參訪相關機構及拜訪高鳳仙,考察台灣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施行情況
[ 34]
[ 35] [ 36] 。
日本國會 於2001年4月通過「配偶暴力防制與被害人保護法」,自2002年4月1日開始施行,明定此法施行3年後應對施行狀況加以調查檢討。
高鳳仙在2000年1月獲邀到日本擔任「婚姻與約會暴力防止策略調查報告會暨國際研討會」引言人,發表「家庭暴力之立法運動與整體防治網絡之建立--台灣經驗分享」。2001年11月再度獲邀至日本,在「暴力被害人支援研修講座」中專題演講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範內容與施行現況,協助日本民間團體推動制定及修正家暴相關法規[ 37] [ 38] 。
調查性別暴力事件
高鳳仙任職監委後,開監察院先河,調查數十件家庭暴力 、性侵害 和性骚扰 事件,提出糾正及彈劾案[ 12] [ 39] [ 40] 。
調查花蓮縣國小性侵害案,2009年提案彈劾未依法通報之前後任校長與教導主任[ 41] [ 42] ,2010年公懲會議決校長降級改敘、主任記過2次[ 43] 。縣府對當事人國家賠償[ 44] ,立法院加速修改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於2009年11月訂定「狼師解聘條款」[ 45] 。
調查新北市國中多起師對生、師對師、生對生之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於2011年提案彈劾校長、學務主任、生教組長[ 46] ,公懲會2012年議決生教組長休職1年、學務主任休職6月、校長降級改敘[ 47] 。
調查南部特教學校性侵害及性騷擾案,發現164件疑似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加害人、被害人各約90名,於2012年提案彈劾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校長等16人
[ 48]
[ 49] ,提案糾正學校、教育部、內政部、臺南市政府,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公懲會於2013年議決10人降級改敘、記過,另有教育部官員及學校教職員30餘人遭記大過、申誡等行政懲處,國教署於2017年函全國11所特教學校應提供棉被等寢具及清潔服務,立法院於2013年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狼師解聘條款[ 50] [ 51]
[ 52] 。
調查台中市國小教師性侵害事件,發現教師性侵害4男童,校長通報為「脫褲子等不雅行為」,於2010年糾正學校與台中市政府[ 53] 。台中市政府考績委員會因此重新審議,撤除校長職務並改記一大過,教育處長改記一大過,訓導主任改記過,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學管科長、駐區督學均記申誡[ 54] 。
調查宜蘭監獄性騷擾事件,於2016年提案彈劾涉嫌姓騷擾女職員副典獄長[ 55] ,2017年公懲會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56] 。
調查陸軍八軍團性騷擾事件, 2017年提案彈劾涉嫌性騷擾及性侵害女下屬之士官長、意圖掩蓋事實之指揮官及營長[ 57] [ 58] ,2018年公懲會判決士官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指揮官降級改敘,營長記過2次[ 59] 。
調查陸軍十軍團性侵害事件,2017年提案彈劾對女部屬強制猥褻及誣告之上校參謀主任[ 60] ,同年公懲會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61] 。
調查台北市國中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景美國中教務主任涉性騷 為此提案彈劾教務主任許水龍,監察院於2018年1月18日通過該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調查桃園市國中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發現教練涉嫌性侵害7學生、性騷擾22學生,時常對學生體罰,於2019年提案糾正國中棒球隊教練性侵害、並要求對20餘位學生受害事件啟動調查,將教練移請檢方偵辦[ 62] 。2020年桃園地院判處教練4年有期徒刑[ 63] 。
調查雙性人人權案件,於2018年提出被稱為「監察史上第一次以雙性人人權為議題的調查報告」,發現40萬雙性人人權長期被忽視,兒童過早接受手術,糾正內政部及衛福部[ 64] [ 65] [ 66] 。衛福部因而訂立「未成年雙性人之性別矯正手術共同性建議原則」,首次對雙性人性別手術做出年齡規範,並建立及公布「未成年雙性人之性別矯正手術」轉介建議醫院名單[ 67] [ 68] 。
調查司法人員違失事件
2013年提案彈劾貪瀆女檢察官陳玉珍[ 69]
[ 70] ,2019年職務法庭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 71] 。
2014年提案彈劾貪瀆法官胡景彬[ 72] [ 73] [ 74] [ 75] ,2018年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76] 。
2016年提案彈劾買凶殺人檢察官顏漢文[ 77] [ 78] ,2017年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此為法官法上路以來,職務法庭對司法官祭出的最重處分[ 79] 。
2017年提案彈劾嫖妓檢察官蔡曉崙[ 80] [ 81] ,2018年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82] 。
調查政務人員違失事件
高鳳仙於監委任內調查的政務人員 違失案件包括:
調查白色恐怖事件
高鳳仙曾專案調查數起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案件,包括:
主要著作
《親屬法理論與實務》(第19版),2019年,五南出版公司。
《家事事件法》,2019年,五南出版公司。
《性侵害及性騷擾之理論與實務》(第2版),2019年,五南出版公司。
《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專論》(第4版),2018年,五南出版公司。
《家庭暴力法規之理論與實務》(第4版),2017年,五南出版公司。
《性暴力防治法規-性侵害、性騷擾及性交易相關問題》,2005年,新學林出版公司。
《我國民事保護令制度之分析研究》,2002年,司法院。
《秘密證人及其證明力之研究----司法院八十二年度出國專題研究報告》,1994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美國家庭暴力法概觀---司法院八十二年度出國專題研究報告》,1994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美國國際私法之發展趨勢》,1990年,台灣商務印書館。
《中美離婚法之比較研究》,1985年,台灣商務印書館。
参考资料
監察院第四屆監察委員
民國九十七年(2008年)七月九日特任(25) 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特任(4)
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
民國103年(2014年)7月31日特任(18) 民國107年1月17日特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