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野庄役場又稱鹿野區役場,位於臺灣臺東縣鹿野鄉,是臺東縣境內唯一僅存的日治時期街庄役場建築[1]。2005年建築的借住人相繼搬離或去世後,鹿野鄉公所曾向臺東縣政府提報為歷史建築,獲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通過[1],但在2012年才正式公告為歷史建築[2]。
沿革
日治初期明治卅八年(1905年),日本在今天鹿野鄉一帶設立「鹿寮區」,但當時區長都由卑南區長或里壠區長兼任,區役場也設在兼任區長的任所[1]。到了大正九年(1920年),鹿寮區改稱「鹿野區」,次年(1921年)4月12日臺東廳任命齊藤與五郎,區役場也隨之設在鹿野區[1][2]。最初鹿野區役場是借用鹿野村68番戶民宅辦公,後來(1921年)才在鹿野村85番戶興建正式的區役場建築(在保甲會館旁)[1][2]。昭和十二年(1937年)臺東廳變更地方制度,鹿野區改制成鹿野庄,區役場也改稱「庄役場」[1][2]。昭和十四年(1939年)鹿野公學校搬到車站附近後,庄役場改遷到公學校舊址辦公,原本的庄役場建物改做為官舍[1][2]。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物由鹿野鄉公所接管,作為鄉公所宿舍,但土地所有權則屬於台糖公司[1]。
建築
其主建物屋頂屬四垂式結構。其東側為西洋式木造建築,西側為臺灣式磚造建築。[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