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臺灣
政府
成員變動
大事記
- 2月2日——海軍代總司令桂永清在臺強調,一部臺灣史即為一部海防史,認為建設海軍不容稍緩[2]:487。
- 2月7日——臺灣電力公司調整電價,提高約20倍[2]:487。
- 2月9日——臺灣省公有耕地放租委員會成立[2]:487。
- 2月27日——台灣省專賣局查緝員在台北延平北路查緝私煙,女販林江邁逃避不及,遭查緝員毆打,當即昏倒在地;民眾包圍查緝員,查緝員又開槍打死市民陳文溪,群眾湧向警察局和憲兵團,要求懲兇,交涉無結果,群情激昂,燒毀查緝車,包圍警察局及憲兵團,直至天明,是為「緝私血案」[1]:8296。
- 2月28日——台灣爆發「二二八事件」:因對當局處理昨日「緝私血案」方式不滿,台北市民早起結隊游行,並到市專賣局請願,因無人接見,更引起民眾不滿,下午1時,民眾齊至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請願,要求懲辦兇手,撤銷專賣局,遭軍警開槍射擊,數人死傷,市內停工、停課,民眾自發開會,並佔領廣播電台,向全台廣播,呼籲全台民眾支援台北民眾反貪官污吏之鬥爭,請願演變為起義;下午3時,陳儀宣布戒嚴,出動軍警鎮壓,消息傳出後,台灣各地均發生民眾反抗,響應台北之行動[1]:8297。台灣台北因緝私煙酒案件,發生暴動;行政長官陳儀宣佈戒嚴(3月2日,解嚴;3月9日,再次戒嚴)[2]:488。上午9時多,民眾以案件未得解決,沿街打鑼通告罷市,全市商行,立即響應,相繼關門,民心憤慨,群情激昂,全市騷動[4]:419。
- 3月1日——台北暴動波及高雄、新竹、台南,攻擊外省籍官吏;陳儀接受要求,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2]:488。下午5時,陳儀向全台廣播,宣布處理辦法:一、懲凶;二、撫恤傷亡;三、今晚12時起解除戒嚴,禁止罷工、罷課、罷市、集會游行;陳儀廣播後,又秘密召集手下集議對付辦法,電請中央派兵到台並調台南鳳山部隊北上增援[1]:8300。台灣台中召開市民大會(謝雪紅主持),成立「人民政府」(3月5日,取消「人民政府」,成立台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2]:488。
- 3月2日——台北市「緝私血案」調查委員會與長官公署討論解決方案,陳儀答應並廣播4項解決辦法:一、對參加者不追究;二、被捕人民免保領回;三、死傷者不分省籍,一律撫恤;四、「處理委員會」增加各界人民代表[1]:8301。
- 3月3日——謝雪紅、吳振武成立台中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3月6日,台中學生維持治安隊成立,另編「二七部隊」)[2]:488。台北市「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首次會議,商定軍隊於下午6時撤回軍營,由憲、警、學生聯合組織治安服務隊維持治安[1]:8302;次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舉行會議決定:通知17縣、市參議會,緊急組織「處理委員會縣市分會」,並派代表參加全省處理委員會,目的為「要求政治改革」[1]:8303。
- 3月4日——監察院電令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即日前往台灣查辦二二八事件有件關問題[1]:8303;台灣各地局勢仍不穩定,台南、嘉義、高雄、屏東、台東等地仍發生武裝衝突[1]:8304。
- 3月7日——台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及10項要求(陳儀拒絕接受)[2]:488。
- 3月9日——閩臺監察使楊亮功隨憲兵兩營自福建抵臺灣,調查臺灣事變真相,途中被阻截,開槍互擊,臺北再度宣布戒嚴;國軍劉雨卿所部整編第二十一師四三八團在基隆港登陸警戒[2]:488。
- 3月10日——蔣中正宣布處理臺灣事件方針,對於臺人憲法規定範圍以內之要求均可應允,盼嚴守紀律,候中央派員處理;陳儀下令解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2]:488。整編第廿一師師長劉雨卿對省民廣播,表示國軍來台目的[4]:423。
- 3月11日——國軍整編第二十一師司令部及四三六團陸續抵達基隆港[2]:488。
- 3月14日——臺北、基隆白晝解除戒嚴[2]:488。上午閩台監察使楊亮功訪問已復課之台灣大學;台北商店復業,學校陸續復課[1]:8312。
- 3月15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查封《青年自由報》;《大公報》臺北辦事處遭關閉;謝雪紅「二七部隊」攻擊魚池警察局(3月16日,整編第二十一師進攻埔里,與「二七部隊」發生激戰;晚間,「二七部隊」宣布解散)[2]:489。台灣二二八慘案慰問團在上海舉行記者招待會,李偉光、陳碧笙等報告赴台慰問經過;會後發表旅滬台灣六團體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聲明書,謂此次事變為「官逼民變」[1]:8312-8213。
- 3月16日——陳儀對臺官兵頒7項約束令[2]:489。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發表公告,廢止2月15日公布之限制進出口貨物辦法[1]:8313。
- 3月17日——國防部長白崇禧及蔣經國至臺北,發表文告,宣布處理臺灣事變4原則[2]:489。
- 3月18日——自3月8日國軍抵台以來,對台胞血腥屠殺;據旅滬台灣七團體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印發《台灣大屠殺報告書》統計,截至3月18日止,「總計在一萬人以上,連重傷者計之,至少在三萬以上」[1]:8315。
- 3月22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舉行第八次大會,會議通過將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撤職查辦[1]:8318。
- 3月24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一四四號公報:實施連保連坐[2]:489。
- 3月2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奸偽徹底肅清辦法」[2]:489。
- 臺灣省衛生處命令各縣市成立衛生所[2]:491。
- 5月5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改制警備司令部(5月10日,彭孟緝任司令)[2]:490。
- 5月6日——蔣介石接見台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與秘書長徐道鄰,指示施政方針[1]:8349。
- 5月16日——臺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宣布解除戒嚴,停止清鄉,廢除新聞檢查,撤銷交通管制[2]:491。
- 5月23日——台灣省政府決定撤銷台灣省專賣局,改為「台灣省煙酒公賣局」,火柴部分設股份有限公司,樟腦公司改歸建設廳管理[1]:8360。
- 5月26日——台灣省今晨一小時內連續發生四次地震,震中在花蓮港以東63公里海底[1]:8361-8362。
- 5月27日——台北市總工會成立[2]:491。
- 5月30日——台灣省政府決定撤銷台省貿易局,改設物資調節委員會;台灣省政府宣布台幣與法幣之比率提高為1:51[1]:8364。
- 6月1日——台灣省政府社會處正式,專門負責各項社會福利、救濟事業發展[2]:491。
- 6月2日——台灣省政府主席魏道明命令舉行全省軍事演習,並實行戒嚴[1]:8367。
- 6月6日——臺灣臺北市參議會通過:反對日本移民臺灣,同時堅決反對國際共管[2]:492。
- 6月7日——台灣省議員、國大代表聯席會議,電請蔣介石妥籌對策,堅決反對日、美共管琉球群島及台灣特別移民權等無理要求;同日,台灣旅滬同鄉會代表旅滬同胞發表通電,請政府採取有效措置,防止日本帝國主義之野心復活[1]:8368。
- 6月9日——臺灣省政府公布免除山地住民稅金[2]:492。
- 6月12日——臺灣輪船公司成立[2]:492。
- 6月15日——臺灣省兵役協會成立[2]:492。
- 7月2日——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失業救濟委員會組織規程」[2]:492。
- 7月7日——台省日產處理委員會在其總報告中﹐列載台灣「接收」敵產之總額為156億元[1]:8380。
出生
参见: 1947年出生
逝世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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