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在中國又有內臣、內官、太監、公公、寺人、閹人、內侍、中官、中涓、內豎及中貴人等名稱,最早可追溯至甲骨文中曾出现的“”字[1],西周时开始有使用阉人的记载,《周礼》内有“宫者使守内,以其人道绝也”,西周宦官有“八官”,戰國時,趙國有宦者令,秦國有監,皆宦官之異稱。宦官一詞正式見於《後漢書》,據說此名是出自拱衛在天帝星旁一個叫「宦者」的星座。宦者是曾經閹割之人,近代俗語亦稱為太監[2]:5-6。因為在明朝,他們做二十四個官,都稱為某某監之故[2]:6。太监一詞最早出現於辽國的史書。
一般來說,宦官是負責宮廷雜事的奴僕,不得参與國家政務,惟因為與皇室朝夕相處,遂能博取信賴或者有機可乘,故此歷史上亦存在著宦官掌握國家政務大權的情况。古代許多朝代皆規定宦官不許干政任職,乃因宦官失去生殖器地位低下,且長期受人輕視而心理扭曲,一旦得勢就會變得殘暴,敗壞朝政。歷史也證明宦官掌權皆無好下場,都是各朝代的黑暗時期。
歷史
三代
商朝武丁和鬼方、羌方作戰,閹割其俘虜作為宮廷中的侍從。甲骨文有阉割的记载,但没有阉人入宫的記載。
西周時開始有使用閹人的記載,《周禮》內有「宮者使守內,以其人道絕也」。當時的閹人被用來作「寺人」、「內豎」、「閽人」等職,但是人數不多且地位低下,用於服務帝王及妃嬪,主要担负看守宫门、传达命令、侍奉起居等杂役,是家臣的一種。
隨著專政王權的發展,到了戰國,受宫刑的人大量增加,使用閹人的機構亦增多,閹人當政亦開始出現,正如舉薦藺相如的繆賢。
秦朝
秦朝時,秦始皇曾因宦官泄密而大殺宦官。《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诸时在傍者,皆杀之;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
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年),秦始皇死於沙丘,宦官趙高與秦二世胡亥、李斯合謀,秘不發喪。矯詔立胡亥為太子,又賜長子扶蘇和蒙恬死。胡亥至咸陽立為二世皇帝,趙高任郎中令。之后赵高杀死丞相李斯掌控朝政,并逼迫秦二世自杀,拥立子婴,但不久赵高被子婴杀死。
漢朝
到了漢朝,侍候皇帝的人統一被叫作「宦者」或「宦官」。但早期宦官不一定都是阉人,在东汉之后才完全使用阉人做宦官。據說此名是出自拱衛在天帝星旁一個叫「宦者」的星座[3]。大規模宦官當政亦在當時首次出現,汉元帝时宦官石显专权,士人萧望之要求罢免石显,结果萧望之被石显诬陷自杀。東漢末年朝廷更是成為宦官與外戚之間彼此廝殺的舞台,稱為「第一次宦官時代」。
在东漢時代,宦者威權很大,敗壞政治利害[2]:6。《後漢書》《宦者列傳序》裡說:「中興之初,宦者悉用閹人。」[2]:6[4]宦者并和士人产生冲突,发动两次党锢之祸。
東漢鄭眾「一心王室,不事豪黨」,頗得和帝信任,但也是他開啟了宦官專權,「由是常與議事。中官用權,自眾始焉。」[5]
著名的造紙術由東漢和帝時期的宦官蔡倫改良,深受大眾歡迎,他改良的紙張被稱為「蔡侯紙」。
靈帝時,張讓、趙忠、夏惲、郭勝、孫璋、畢嵐、栗嵩、段珪、高望、張恭、韓悝、宋典十二人皆任中常侍,時人稱為「十常侍」,朋比為奸,勢力遍於各州郡。
东汉中平六年(189年)汉灵帝死,弘农怀王刘辩继立为汉少帝。何太后兄何进请董卓入宫除宦官,结果事机不密,何进先被十常侍中张让、赵忠等杀掉。司隶校尉袁绍得知何进被杀的消息,派其弟袁术与曹操杀进皇宫。袁术放火,把皇宫的大门烧了。大批的兵士冲入皇宫,见了宦官就杀。有的不是宦官,只是因为没有胡须,或不明显,也被错杀。随后董卓率兵入洛阳,废少帝,杀何太后,立傀儡皇帝汉献帝刘协,尽揽朝政,第一次宦官时代宣告结束。
三國
蜀漢時,刘禅宠信宦官黄皓。魏國將領鄧艾、鍾會進攻蜀漢,姜維向朝廷發出警告並提出防守戰略,但是因為黃皓迷信鬼神,求神問卜之後認為魏國不會入侵,所以便將姜維的奏章壓下來,以致朝廷沒有人知道這個事情。最後,鄧艾兵臨城都下,再加上譙周的勸告,劉禪決定投降。
唐朝
唐代開始有所謂的“市舶宦官”,即“中人之市舶者”[6],專門負責管理東南沿海地區海外貿易,《資治通鑑》亦載:“唐置市舶使於廣州,以收商舶之利,時以宦者為之”[7]。韋某是有史可考的第一位市舶宦官[8]。之後,在唐代安史之亂後再次出現大規模宦官當權,稱為「第二次宦官時代」。唐朝宦官可出任觀軍容使、兵部尚書,統領神策軍,這是由於唐代後期宦官自殿中监李辅国開始掌握了軍權,“宝印符契,晨夕军号,一以委之”[9],日後宦官不但總領神策軍,而且還組建牙隊,最後形成專權,甚至有立廢皇儲之大權,從唐肅宗到昭宗十三帝皆宦官所立。唐文宗甚至稱自己不如周赧王和漢獻帝。
天復元年(901年)唐昭宗李曄想擺脫宦官的控制,反遭宦官軟禁,朱溫率大軍來到鳳翔城下,逼李茂貞交出唐昭宗,李茂貞將韓全誨、張彥弘殺掉,跟朱溫和解,朱溫隨後入城捕殺宦官七百多人,送昭宗回長安(陝西西安),又將宦官八百餘人趕到水中淹死,只留下黃衣幼弱三十人。朱温还下令各地藩镇将担任监军的宦官一律杀死,第二次宦官时代结束,但藩鎮並沒有徹底奉令行事[10],因此五代十國時期仍有唐末宦官干政的餘波,但影响没有唐朝的慘烈。朱溫因誅殺宦官有功,受封為梁王,獨專朝政。不久,朱溫殺崔胤及昭宗,另立哀帝。907年,朱溫逼哀帝禪位。唐朝滅亡。
五代十國
唐末宦官大量被誅杀,侥存的宦官多藏匿民间。梁、晋、汉、周皆無宦官干政,后唐李存勖在位期間,宦官势力有所恢复。李存勖派宦官搶民女入宮,強擄魏州將士們妻。南漢後主劉鋹認為官員有妻兒家室就為了顧及子孫不肯盡忠,因此只信任宦官,於是規定科舉被錄取者,若要做官必須先閹割才可任官,以致於一度宦官高達二萬人之多。[11]
宋朝
宋朝對宦官參政防範較嚴,宋太祖不許宦者“干預政事”,宦官到一定年資必須轉出外任。故宋代雖有童貫、梁師成等禍國宦官,但宦官之權力並沒有凌駕於丞相之上的權勢[12]。宦官若敢於參預朝廷大事,往往受到嚴厲懲辦。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载:太祖刻石禁中曰:“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宋真宗時宦官王繼恩因串通大臣,企圖擁立太宗長子趙元佐為帝,遂被流放。
北宋末年,徽宗昏庸,宦官人數大增,“動以千數”[13]。童贯、梁师成、楊戩等宦官得到宋徽宗宠信。童贯有“媪相”之称,“握兵二十年,权倾一时”,岳牧、辅弼多出自其门下。梁师成則有“隐相”之称,凡“御书号令皆出其手”。左正言陈禾弹劾童贯等“怙宠弄权”,要求“窜之远方”。陈禾“论奏未终”,徽宗“拂衣起”。陈禾“引上衣,请毕其说,衣裙落。”
北宋滅亡後,高宗即位的第二天下詔:“朕將規復舊章,不以手筆廢朝典,不以內侍典兵權。”[14]
明朝
明朝時,明太祖嚴禁宦官干政,曾於宮門內立碑云「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15],明成祖繼位後,“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為耳目,故即位後專倚宦官,立東廠于東安門北,令劈昵者提督之。”[16]宦官有了“出使、專徵、監軍、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15]。至宮廷內設十二監二十四衙門,提領者被稱為掌印太監,下有「少監」、「中監」,由於太監職位常由宦官擔任,於是「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後來成了對宦官的統稱。雖然明太祖明令禁止宦官干政,但明成祖即位後開始重用宦官。明初交趾監軍馬騏激發交趾人起兵脫離中國獨立,明末時曾經有過宦官數萬名,據王世貞《龠山堂別集·中官考十》記載:「南海戶淨身男九百七十餘人復乞收入。」宦官遍佈政府各部門,以太監充任的特務分佈全國,尤其是天津、泉州、寧波、廣州等對外商船貿易海港港口必定派駐「稅監」太監[17],稱為「第三次宦官時代」。崇禎多次怒斥宦官:「將我祖宗積蓄貯庫傳國異寶金銀等,明比盜竊一空。」宦官時代的結束,一定是王朝的覆亡。王夫之在《沿書引義·舜典四》中針對宦官議論:「宮刑施之,絕人生理,老無所養,死無與殯。無罪之鬼,無人除墓草而奠懷染。故宮者,均於大辟也。且宮刑之後,二氣時乖,肢體外痿,性情內琢。故閹瘸之子,豹聲陰鷙,安忍無親。且刑人並齒於天地之間,人道絕而發已凋、音已雌矣,何懼乎其不冒死而求逞於一朝?而又美其名曰,姑且憐其無用,引而置之官府之間,不知埋下禍根深矣。宦寺之惡,甚於士人,只因其無廉隅之借,子孫之慮耳,故憫不怕死,何況乎其以淫而在傍君主之側耳。」又有由宦官组成的军队“淨軍”。[18]
景泰初年,大同右參將許貴奏:“鎮守右少監韋力轉,恨軍妻不與奸宿,杖死其軍。又與養子妻淫戲,射死養子。”事下巡按御史驗問。天順元年,工部左侍郎霍又奏:“力轉每宴輒命妓,復強娶所部女子為妾。”上怒,始遣人執之。
明宣宗設立了內書堂,請翰林學士教導宦官研讀《百家姓》、《千字文》、《孝經》、《四書》、《千家詩》、《神童詩》等,王振即出自內書堂。王振在正統七年毀去朱元璋禁宦官干政的鐵牌,是明朝首位干政的太監。
萬曆皇帝曾“選垂髫內臣之慧且麗者十余曹,給事御前,或承恩與上同臥起,內廷指為十俊。”
《明史·食货志》载: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开采之端启,废弁白望献矿峒者日至,于是无地不开。中使四出:昌平则王忠,真、保、蓟、永、房山、蔚州则王虎,昌黎则田进,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则鲁坤,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栖霞、招远、文登则陈增,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则张忠,南直之宁国、池州则郝隆、刘朝用,湖广之德安则陈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西之西安则赵鉴、赵钦,四川则丘乘云,辽东则高淮,广东则李敬,广西则沈永寿,江西则潘相,福建则高,云南则杨荣。”
天启七年(1627年)五月,国子监生陆万龄上书,称魏忠贤可与孔子相提并论,因为“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而忠贤诛东林”。其后,魏忠贤生祠“几遍天下”,“每一祠之费,多者数十万,少者数万”,且“剥民财,侵公帑,伐树木无算”。黄运泰造生祠迎塑像时,“五拜三稽首”,“率文武将吏列班阶下,拜稽首如初”。
1627年崇祯帝即位后,迫使魏忠贤自杀,阉党得到清除,第三次宦官时代结束,但明朝内忧外患,积重难返,最终还是挽救不了明朝的江山。
清朝
清人鑑於明朝宦官擅权為患之烈,嚴禁宦官干政,僅充任洒扫之类的杂役。户科给事中郝杰参奏太监行為不檢:“乃者颁诏大典,赐宴廷臣,突有内监数辈先行拜舞,辱朝廷而羞当世,莫此为甚。伏乞敕下礼部,凡遇朝贺,悉照旧典。原有牙牌旧制,非独别品级,实以防奸伪也。今应仍照品级悬带。至于流杂赀员,不得滥越词林科道侍从之前。”多尔衮对太监的越礼行为十分反感,斥责为“太监原未赞礼,何得溷入朝班!”[19]。入關第二年,又明确规定:“嗣后内监人员,既不许与朝参,亦不必排班伺候。”[19]。
太監入宮要經過嚴格的挑選,進入宮中後,便要終生為奴。清代宮中使用太監並沒有定制,直到乾隆年始定太監人數不得超過三千三百人。清宮中將太監居住的地方稱作「他坦」,滿語即窩鋪、住處之意。如是分配到各宮侍奉帝、皇后、妃嬪等,則可以隨宮居住在配房或耳房。而在宮中服役三十年以上,且無任何過失,忠正老實者,可以入選各處的首領太監。首領太監的地位和俸祿都會提高。[20]
清順治十一年(1654年),由內監吳良輔建議設立十三衙門,以宦官為主管。清立內十三衙門鐵碑在交泰殿等处,嚴禁宦官干政,铁牌所铸谕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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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出镇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轨,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颂功德,以致国事日非。覆败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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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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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繼位後,裁撤十三衙門,誅殺吳良輔。
林爽文事件,1788年2月10日,福康安令人說服當地居民於老衢崎頂(今苗栗縣的崎頂一帶)生擒林爽文。之後林爽文及諸要犯皆按律例凌遲處死梟首示眾,原籍祖墳盡被刨挖,家眷連坐,女性發配邊疆為奴,十五歲以下男童被押至北京交內務府閹割充當太監[21][22]。
同治八年(1869年)七月安德海出京辦貨,乘上兩艘太平船從京杭大運河一路南下,一路招搖,七月二十日,駛入山東境內,抵魯北古城德州。巡撫丁寶楨以祖訓「太監不得私自離京」為由,於西門外丁字街(今飲虎池街北段)處斬,暴屍三日,隨行二十餘人,一律處死。隨後在光緒一朝又出現歷史有名的李連英,是慈禧太后身邊的大紅人。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信修明进皇宫当宦宫。著有《老太监的回忆》一书。
遜清小朝廷與滿洲國
中華民國政府擬定的《清室優待條件》第六條規定宣統帝退位後「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民國初年袁世凱稱帝時,宣佈宮中永遠不用宦官,宮中僕役全部由女官擔任。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将溥仪驱逐出紫禁城,紫禁城内仅剩的宦官也被遣散。滿洲國時期,滿洲國帝宮內仍有宦官,不過人數減少。且當時國民政府與滿洲國政府不相交通,亦不通郵電,因此有關那時太監的情況之所知資料與紀錄幾無留存。[23]
1996年,中国歷史上最后一位太监孙耀庭去世。
宦官的來源
宦官的來源有數種,第一種是用先天生理有缺陷或有發育障礙的男人,當他們生理機能恢復後就必須辭退,如《後漢書·欒巴傳》就記載欒巴因發育障礙故充任宦官,而後「陽氣通暢,白上乞退。」其次還有私自進行閹割手術而入宮的途徑,如《韓非子》提到「豎刁自宮以治內」,後來在西漢晚期至東漢時,有人甚至不以宮刑為恥。第三種來則是受過腐刑或是判死刑而減免為腐刑的閹人,如嫪毐即是此種,他處刑一事雖為作假,不過名義上仍是受過腐刑的宦者。隋朝以後,宮刑被廢止作為正式的刑罰,宦官應以自願被閹割者居多。到了明朝,被閹作宦官者,除了部份是來自朝貢國進貢的少數民族孩童(如鄭和、汪直),多是自願閹割的人,直隶河间等地出产宦官较多。明朝宦官的閹割本來應該是由宮廷負責,民間自行閹割是被禁止的;但這項禁令從未被認真執行。明代中葉,民間曾經出現大批自閹後入不了宮,作不了宦官的人,被稱為「無名白內官」。
明朝後期,宮廷中不少本來由女官擔任的職務轉為由宦官擔任,因此宦官多如蟻陣。北京鄰邊的青縣、靜海、河間、滄州、任丘、南皮、棗強等縣,許多人爭相淨身入宮。當時,宦官割捨之睪丸及陰莖放於紅絨布袋內,懸掛於紫禁城一陰乾室內,紅細索懸於粱,宦官位尊離濕氣地面最遠最乾,初進宮者離地面最近,名曰寶貝房。《戴斗夜談》載“京畿民間生子,每私自閹割”,《日下舊聞考》引《白頭閑話》所記“都人生子,往往閹割,覬為中宮(宦官),有非分之福”。
清朝太监大多是汉人,雍正帝明确禁止旗人担当太监。
婚戀與家庭
雖然宦官沒有生育和進行性交的能力,但同樣有情感上的需要,《詩經·小雅》“巷伯”篇,有“萋斐貝錦”之嘆,一些宦官也為了顯示權勢而娶妻納妾,《后汉书·刘瑜传》曰:“常侍黄门亦广妻娶。”
漢桓帝时单超等“五侯”,更“多娶良人美女以为姬妾,皆珍饰华侈,拟则宫人。”
唐朝的宦官高力士、李辅国皆曾奉旨娶妇,高力士娶刀笔吏吕玄晤之女為妻[24],吕玄晤随即被擢为少卿,后出任刺史;李辅国娶元擢之女,元擢也因此成為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之子王衍曾和太監王承休之妻嚴氏私通,王承休後來當了天雄軍節度使。
《万曆野獲編》“宦寺宣淫”条云:“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贱之。”
由於宮中僕役的生活苦悶寂寞,有些宦官會與宮女、女官結為對食或菜戶。對食多為短暫交往,而菜戶關係有如夫妻,在明清時期最為普遍[25]。
有些甚至比一般夫妻感情更為深厚,《万历野获編》中曾记载一間寺廟中放滿由宦官奉祀他們伴侶的牌位,牌位上都写有宫女的姓名,每逢宫女的忌日,与其结为菜户的宦官便会前来祭悼,其悲伤之情一如丈夫悼爱妻。
由於宦官缺乏性能力,一般的性刺激僅限於以手或以口愛撫和假陽具。《万曆野獲編》記載:“近日都下有一閹豎比頑,以假陽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脹死。法官坐以抵償。”
有些宦官為恢復性能力,不惜殺人,食用人腦,《万曆野获编》“对食条”云:“近日福建稅璫高寀,妄謀陽具再生,為術士所惑,竊買童男腦髓啖之,所殺穉兒無算,則又狠而愚矣。”[26]
評價
黄宗羲于《明夷待访录》表示明朝宦官之失:“今夫宰相六部,朝政所自出也,而本章之批答,先有口传,后有票拟。天下之财赋,先内库而后太仓,天下之刑狱,先东厂而后法司,其它无不皆然。则是宰相六部,为奄宦奉行之员而已。”[27]唐甄在《潛書》中這樣描繪宦官:“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聽之不似人聲,察之不近人情。”
由于宦官没有生儿育女的能力,古代民间认为宦官墓附近的地方风水不好,有“断子绝孙”的意思。因此不少宦官墓被后人故意破坏。[28]
注釋
- ^ 甲骨文合集第一册第00525片:“庚辰卜,王:朕羌,不𱎠?”(庚辰日占卜,商王問:「朕閹割了一個羌人,不會死吧?」)
- ^ 2.0 2.1 2.2 2.3 呂思勉. 《三國史話》. 香港: 商務印書館. 2009. ISBN 9789620755651.
- ^ 《晋书》卷11:宦者四星,在帝坐西南,侍主刑餘之人也。
- ^ 《后汉书》卷78:汉兴,仍袭秦制,置中常侍官。然亦引用士人,以参其选,皆银珰左貂,给事殿省……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
- ^ 《後漢書·卷七十八·宦者列傳第六十八》
- ^ 《新唐書》卷一二六《盧奂傳》
- ^ 《通鑑》卷223,代宗廣德元年十二月。
- ^ 於肅《内給事諫議大夫韋公神道碑》
- ^ 《资治通鉴》记载:“李辅国,自上在灵武,判元帅行军司马事,侍直帷幄,宣传诏命,四方文奏,宝印符契,晨夕军号,一以委之,乃还京师,专掌禁兵,常居内宅,制敕必经辅国押署,然后施行,宰相百司非时奏事,皆因辅国关白、承旨。常于银台门决天下事,事无大小,辅国口为制敕,写付外施行,事毕闻奏。”
- ^ 歐陽修在《新五代史·宦者傳·第二十六》即記載:“梁王悉誅唐宦者第五可範等七百餘人,其在外者,悉詔天下捕殺之,而宦者多為諸鎮所藏匿而不殺。”
- ^ 《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四·后周纪五》
- ^ 明人张燧在《千百年眼》卷11《历代宦寺之祸》中说:“自秦以历汉、唐、宋,其所以灭亡之故,俱出阉宦。”
- ^ 王栐:《燕翼诒谋录》卷5
- ^ 《三朝北盟会编》卷102,建炎元年五月二日。
- ^ 15.0 15.1 《明史·宦官傳》
- ^ 《明史·刑法志》
- ^ 王春瑜:《历史上太监祸国殃民的巅峰时代:明朝宦官》
- ^ 周同谷《霜猿集》:“天启中,魏璫选京师浄身者四万人,号曰浄军。”
- ^ 19.0 19.1 《清实录》
- ^ 周, 蘇琴. 北京故宮(上). 中國建築. CHINESE ARCHITECTURE. Vol. 016 (錦繡出版 (王進榮)). 2003年8月15日: 第28頁.
- ^ 林育德. 一個臺灣太監之死:清代男童集體閹割事件簿. 啟動文化. 2014-06-05 [2020-12-28]. ISBN 978986905554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3).
- ^ 莊吉發. 《清代臺灣秘密會黨的發展與社會控制》 (PDF). 《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 1992年, 第5卷 (第1期) [2020-07-2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2-23).
- ^ 陳存仁. 《被閹割的文明》第37節:偽滿洲國仍有太監. 桂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8年1月: 226. ISBN 978-7-5633-7011-5.
- ^ 《新唐书》載:“女国姝,力士娶之。”郭湜在《高力士外传》中写道:“其妻东平吕氏,故岐州刺史玄晤之女,躬行妇道,有逾常礼。”
- ^ 《明史·懿安后传》:“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菜户。其财产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嫔妃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
- ^ 國學導航 - 萬曆野獲編卷六. web.archive.org. 2015-02-04 [2024-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4.
- ^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 ^ 北京1座工地发现明代太监墓群至少10座墓穴. [2017-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