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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内-尼古拉·德·莫普

勒内·尼古拉·夏尔·奥古斯坦·德·莫普
René Nicolas Charles Augustin de Maupeou
法蘭西王國 法蘭西王國首席大臣
任期
1770年12月25日—1774年8月23日
君主路易十五
路易十六
前任舒瓦瑟尔公爵
继任勞恩男爵
法蘭西王國大法官英语chancellor of France
任期
1771年—1774年
前任舒瓦瑟尔公爵
继任莫尔帕伯爵
个人资料
出生(1714-02-25)1714年2月25日
法国巴黎
逝世1792年7月29日(1792歲—07—29)(78歲)
厄尔省蒂伊(Thuit)
专业政治家、大法官

勒内·尼古拉·夏尔·奥古斯坦·德·莫普法語René Nicolas Charles Augustin de Maupeou ,1714年2月25日—1792年7月29日),他是莫朗格莱和布利侯爵,瓦兹河畔布吕伊埃雷(Bruyères-sur-Oise)子爵, 法国政治家,大法官。曾一度剥夺法国高等法院的政治权力(1771年—1774年)。然而路易十六即位后取消了他的措施,使他失去了可能防止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基本制度的改革。

生平

莫普出生于蒙彼利埃司法贵族之家,其家族自十六世纪起即为穿袍贵族(noblesse de robe),他是勒内·夏尔·德·莫普(René Charles de Maupeou,1688–1775)的长子,曾担任过巴黎高等法院的院长(1743–1757)。

莫普自幼修习近法律,成为其父的助手。1763年任巴黎高等法院院长,1768年9月任大法官,接替其父的职务,翌年,他委任约瑟夫·马里·泰雷神父(Abbé Terray)为财政总监,泰雷计划向特权阶级征税,以稳定王室的财政。这一计划遭到高等法院的强烈反对,法官罢审。

1771年1月19日夜里,莫普下令法官恢复工作,但几乎所有的法官都拒不从命。他把其中130人流放到边远省份,并撤消了他们的职务。接着,他在巴黎高等法院司法辖区内建立6个区法院行使职责,以有薪金的法官代替官僚贵族。最重要的是,他否认巴黎高等法院有否决国王敕令的权利。这时,泰雷方得以实行他的税收改革计划。莫普建立开明专制主义的措施激起贵族和富有的资产阶级的愤恨。但在路易十五统治末年,新司法制度还是行之有效的。1774年5月路易十六即位,8月恢复了高等法院原有的权利,莫普被迫引退。莫普的失败预示杜尔哥的失败,而由此造成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君主制本身的垮台[1]

莫普引退后仍保持大法官头衔(1790年7月1日办公室被废除),他一直活者看到旧政权被推翻,直到他1792年在蒂伊(Thuit)去世。

子女

1744年,莫普娶了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安妮·德·龙尚罗勒(Anne de Roncherolles,1725 - 1752),启蒙运动者让-雅克·卢梭圈子朋友路易丝·德皮奈夫人(Madame d'Épinay)的表妹。

夫妇生于两个儿子:

  1. 勒内·安热·奥古斯坦·德·莫普(René Ange Augustin de Maupeou,1746–1793),勃艮第骑兵团营长英语Mestre de camp
  2. 夏尔·维克多·勒内·德·莫普(Charles Victor René de Maupeou,1749–1789),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审理长英语Master of Requests (France)

注释

  1. ^ Baker, Inven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 essays on French political cultur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2nd ed. 1990 :139.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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