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锋(1960年5月—),男,汉族,陕西澄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陕西省宝鸡供销商业学校财会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生平
1980年9月,在陕西省宝鸡供销商业学校财会专业学习。1982年7月参加工作,任陕西省财政厅企业财务处干部,商贸处商粮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1月,任陕西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1993年9月,任西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6年12月,任陕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1995年9月至1997年12月,参加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5月,任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其间: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参加中共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1年1月,任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月当选市长)(2009年5月至2011年10月,参加长江商学院EMBA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3年2月,任中共咸阳市委书记[1]。2015年4月,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
2017年5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3]、省委统战部部长[4]。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5]。2020年1月,当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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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0月5日,设立省辖咸阳市。 |
党委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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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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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 | 咸阳分区行署专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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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专员公署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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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地区革委会主任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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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地区行政公署专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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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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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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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953年1月5日,中共陕西省委决定:中共咸阳地方委员会撤销,当月底停止行使职权。1961年8月,恢复设立。
注2: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2月4日,中共咸阳地委和咸阳专署被群众组织联合非法夺权,党政机构陷入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注3:1971年5月,中共咸阳地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注4:1983年9月,中共陕西省委通知,撤销中共咸阳地委,成立中共咸阳市委。
注5:1968年9月,经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咸阳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