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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夢鶴

江夢鶴
大明廣信府同知
籍貫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
字號字懷天
親屬(父)萬曆二十二年舉人江見龍
(子)康熙九年進士江同淇、順治十八年進士江同海
出身
  •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

江夢鶴(16世紀—17世紀),懷天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夢鶴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授泰興教諭,教士有方,陞廣信同知,曾按戚繼光方法選材儲用,署上饒玉山鉛山知縣有名聲,卻因清理漕運弊端忤逆上級辭官回鄉,崇禎末年隱居崑崙寨,婉拒清朝以遺佚薦用[1][2]

引用

  1. ^ 1.0 1.1 民國《懷寧縣志·卷十八·仕業》:江夢鶴,字懷天,南平知縣見龍子,萬曆乙卯舉人,署泰興教諭,程士有法,晉江西廣信府同知,嘗按戚南塘遺法勒部選材,以儲可用,監司金之俊雅重之,歷署上饒、玉山、鉛山諸巖邑,所至有聲,以清理漕弊忤上官意遂歸,崇禎末皖敝於兵,夢鶴避居崑崙寨,寇退復移家於皖,清初以遺佚薦不起,子同淇、同海皆進士,別有傳。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同(孫晉)安慶遺臣:江夢鶴,字懷天。萬曆四十三年舉於鄉。授廣信同知,以戚繼光法選材儲用。署上饒、玉山、鉛山知縣。忤上歸,隱崑崙寨。清召不出。

參考文獻

  • 民國《懷寧縣志》·卷十八·仕業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官衔
前任:
余有光
明朝廣信府同知
崇禎年間
繼任:
余昌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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