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夢鶴(16世紀—17世紀),字懷天,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夢鶴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應天鄉試舉人,授泰興教諭,教士有方,陞廣信同知,曾按戚繼光方法選材儲用,署上饒、玉山、鉛山知縣有名聲,卻因清理漕運弊端忤逆上級辭官回鄉,崇禎末年隱居崑崙寨,婉拒清朝以遺佚薦用[1][2]。
引用
- ^ 1.0 1.1 民國《懷寧縣志·卷十八·仕業》:江夢鶴,字懷天,南平知縣見龍子,萬曆乙卯舉人,署泰興教諭,程士有法,晉江西廣信府同知,嘗按戚南塘遺法勒部選材,以儲可用,監司金之俊雅重之,歷署上饒、玉山、鉛山諸巖邑,所至有聲,以清理漕弊忤上官意遂歸,崇禎末皖敝於兵,夢鶴避居崑崙寨,寇退復移家於皖,清初以遺佚薦不起,子同淇、同海皆進士,別有傳。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同(孫晉)安慶遺臣:江夢鶴,字懷天。萬曆四十三年舉於鄉。授廣信同知,以戚繼光法選材儲用。署上饒、玉山、鉛山知縣。忤上歸,隱崑崙寨。清召不出。
參考文獻
- 民國《懷寧縣志》·卷十八·仕業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