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基本法(阿拉伯语:النظام الأساسي للحكم)是沙特阿拉伯一部类似于宪法的法律,分为九章,共83条。[1]该基本法(在第一条)规定,沙特阿拉伯視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神圣的古兰经和聖行(传统)”為憲法,即沙特阿拉伯沒有成文宪法,並且基本法不能凌驾于伊斯兰教法之上。不過沙特阿拉伯基本法依然包含许多現代國家的宪法特征。沙特阿拉伯基本法于1992年1月31日由沙特阿拉伯國王法赫德·本·阿卜杜勒-阿齊茲·阿勒沙特頒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