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述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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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左布政使 |
籍貫 | 河南禹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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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信甫,號鍾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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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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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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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弟 王則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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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述古(1564年—1617年),字信甫,號鍾嵩,河南禹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浙江富陽縣知縣,遷戶部主事,轉刑部。妖書案起,牽連郭正域,興起大獄,幸有王述古陳訴,方得伸冤。历升刑部郎中,三十二年升常州府知府,三十四年丁忧归。起官直隸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知府[1]。累遷陽和兵備副使,历按察使,官至山西左布政使[2]。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卒于官,年五十四。[3][4]
家族
弟王則古,萬曆進士。
參考文獻
- ^ 《畿輔通志·卷五十九》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二》:萬曆四十六年七月乙未 補給原任山西左布政使王述古恩典。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437:王述古 ,字信甫,號鍾嵩,河南禹州人。萬曆十七年進士,試宰富陽,遷戶部主事,轉刑部,妖書之事起,詞連郭正域,而興大獄,軟述古陳訴得伸,累官陽和兵備,萬曆四十五年卒于官,年五十四。
- ^ 《枣林杂俎·卷48》王述古笏记:禹州王述古,万历己丑进士,官刑部员外郎。作《笏记》示归德沈相国鲤,欲于祝寿日对仗宣读,以免矿税然后起。归德不可,令述古作奏自上,述古难之。鄞县相国沈一贯改作揭进,不报。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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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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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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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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