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王国(德語:Reich der Zwecke),是康德的定言令式理論一部分[1]。這個理論經常与康德的道德哲學、義務倫理學相提並論。[2]
為了論證定言令式的普遍化,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4:439)中,提出了一個王國。這個王國以定言令式为基礎,提倡所有人都為最終目的,而不會把人視為手段,這個王國就是目的王國。[3][4]
定言令式
定言令式,德國哲學家康德在《道德形上學的基礎》中提出的哲學概念。[5]
- 第一形式:只依據那些你可以同時願意它成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動。
- 第二形式:行動時對待人類的方式是,不論是自己或任何一個他人,絕對不能當成只是手段,而永遠要同時當成是目的。
- 第三形式:因此,每一個理性存在者都必須通過他的準則表現出來,他總是作為一個普遍領域的立法者。[6]
概述
目的王国是一种烏托邦,源自於康德的定言令式理論。目的王国由理性存在者组成,康德将其定义为能够进行道德判斷(他的定义可扩展到其他领域)的人,他们必须按照普遍法則來行事。並从这个角度来判断自己的行为。[7]
目的王國,翻译为“Kingdom of Ends”,德语单词為「Reich」,亦可翻译为“realm”[8]。康德用它来表示“理性存在者在普遍法则下的系统”。由定言令式建立的普遍法则可用来评估个人行为的价值。當王國中所有人都按照定言令式來生活时——每个人都会将所有人视为最終目的,而不是把人視作实现目标的手段。[9]
只要人们服从普遍法则,他就属于目的王国。理性存在者在制定法則时将自己视为立法者,在服从法則时則将自己视为普通市民。因此,道德行为是出于对目的王国所有普遍法则的尊重。如此下來,每個人都擁有尊嚴。[10]
在他的宗教著作中,康德将天国解释为目的王国的宗教象征。因此,它是人类宗教和政治组织的最终目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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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