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穆衡(1702年—1794年),字惟淳,江苏镇江人。
生平
乾隆元年(1736年)举人,乾隆二年中进士[1],授榆社知县。任上以逮捕盗賊有功,還亲自捉拿盗魁。個性耿介,因忤逆上官,罢归。工诗文,著述甚富。曾修《太仓州志》。輯有《吴梅村诗笺》十二卷,著有《复社年表》、《娄东耆旧传》、《据梧斋尘谈》、《投绂堂集》等。享年九十三歲。
家族
祖籍安徽休宁。其父程继墨徙居太仓。
参考资料
- ^ 王祖畲《太仓镇洋县志》卷九记:“程穆衡,字惟淳,先世安徽休宁人,父继墨始徙居太仓。穆衡,乾隆二年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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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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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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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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