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驻法国大使馆(法語:Ambassade de Lituanie en France,立陶宛語:Lietuvos Respublikos ambasada Prancūzijoje)是立陶宛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同时负责有外交关系、但没有派驻正式外交机构的摩纳哥、摩洛哥及突尼斯相关的领事服务[1]。
历史
法国于1920年5月20日首次承认立陶宛共和国,立陶宛脱离苏联独立后,法国于1991年8月29日恢复对立陶宛的外交承认并与立陶宛建立外交关系,并于不久后在维尔纽斯开设大使馆,立陶宛亦于巴黎开设驻法国大使馆。除此之外,立陶宛还在马赛、瓦朗斯、格拉迪尼昂、斯特拉斯堡、特鲁瓦、昂热以及兼辖国家摩纳哥、摩洛哥及突尼斯设有名誉领事馆[2]。
参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