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芳杀人碎尸案是指2010年7月22日发生于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的一起故意杀人碎尸案,又名“7·22”杀人碎尸案。2010年7月22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医院药师胡芳邀男友刘军至嘉禾县一宾馆,用安眠药使男友昏睡后将其杀害并碎尸。
案件详情
胡芳于1985年11月22日出生于湖南省嘉禾县,和被害人刘军(1986年生,殁年24岁)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高中毕业后二人均学医,胡芳考入广西医科大学,刘军考入南华大学。毕业后胡芳在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从事药剂师,刘军在嘉禾县人民医院从事外科医生。[1]二人相恋已有五年时间,但期间多次争吵;且由于胡芳性格问题,刘军家属不同意二人继续交往。
2010年6月,二人正式分手,并写有协议书,刘军给了胡芳一万元作为补偿。但胡芳对于分手无法接受,曾多次找到刘军要求复合,均遭拒绝。
审判程序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 三湘都市报. 郴州女药师药翻男友抛尸判死缓. 株洲新闻网. 2011-11-21 [2024-6-28] (中文).
- ^ 2.0 2.1 2.2 红网. 郴州女医生杀人碎尸案经抗诉由死缓改判死刑. 新浪新闻. 2012-8-25 [2024-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3)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