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思(1982年4月27日—2022年3月2日),北京市人,男,汉族。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位殺人犯[1][2][3]。
2004年8月,郭文思在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读书期间,与女友产生争执,在酒店房间内将女友闷死,随后向警方自首。[4]2005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文思无期徒刑。[5]服刑期间,郭文思九次获得减刑,最终在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出狱后,郭文思再次暴力伤人。2020年3月14日,郭文思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家超市结账将一位72岁的男子当场打至昏迷。逃离超市时,他又打伤了两名超市职员,并将其中一人咬伤。被打的老人因颅脑损伤在3月20日离世。郭文思当场被抓。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郭文思。[1]事件曝光后,舆论质疑郭文思的九次减刑。2020年9月,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通报调查结果,郭文思之父郭万普多次通过请托、行贿或宴请让法院、检察院、监狱人员关照郭文思,帮他快速获得减刑;纪检监察部门将有关人员以受贿罪、行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移交检察机关,涉事的9名中共党员、公务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6]
杀害女友案
2001年,郭文思进入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读书,曾担任班长。2002年,他与同班同学段佳妮确立恋爱关系[4][7]。段佳妮是贵州省人[4],成长于单亲家庭,由母亲一人养大[8],考上大学后曾担任文艺部部长[9]。据她的大学室友说,郭文思脾气暴躁,两人原本感情很好,但是在2004年初出现矛盾,开始频繁吵架,郭文思还曾在案发前两个月打过女友。[4]郭文思的家长称,郭文思自立、人格好、受人欢迎,他同女友的恋爱得到了家里同意;他的母亲说,他原本打算本科毕业后考研究生,但是为了女友,他决定去找工作挣钱,以此资助女友考取研究生。[10]
2004年8月28日当晚,郭文思与女友逛街[11],之后两人入住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黄河京都大酒店2406房间[4]。29日凌晨3时,两人激烈争吵[9]。争执的原因说法不一。一种说法是,郭文思看到女友同一名男子的合影,以为她同时另与他人有恋爱关系。[9]另一种说法是,两人感情出现了裂痕,段佳妮想与郭文思分手。[4]郭文思当时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十几年后回忆案情时称,段佳妮提出分手,两人同意在分手前最后共度一晚,结果郭文思“激情杀人”。[12][13]不过,当时的报道称,郭文思庭审时说,女友同他交往之前曾与别人发生过性关系,这是两人争吵的原因。[8]争吵中,郭文思从侧面掐住女友的脖子,将她推到床上,用枕头闷堵她,使她窒息而死。[8]29日下午1时,服务员进入房间打扫,发现屋里无人,被子里裹着一具女尸,当即报警。[4]庭审时,郭文思称杀死女友后他曾想要触电或割腕自杀,还留下了绝笔。庭审的证据中,有一件酒店房间的电视节目单,其上有郭文思所写“对不起”三个字。[8]29日当天,经父亲劝说,郭文思在父亲陪同下到北京市公安局龙潭派出所自首。[4][11]
2005年1月18日下午1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文思故意杀人案。开庭前,郭家向段佳妮的母亲赔付了40万元人民币民事赔偿。[7][8]有报道称,郭文思的父母还在段母下榻的房间外下跪,请求原谅。[14]庭审中,郭文思向女友的母亲道歉,表示忏悔,声称希望有机会为女友的母亲尽孝。段佳妮的母亲表示愿意原谅郭文思,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北京工业大学为他出具证明,称他在校表现良好,建议从轻。[8]法院审理认为,郭文思“犯罪性质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考虑到他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认罪悔罪,决定从轻处罚。[9][10]2005年2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文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
入狱服刑
郭文思先后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清园监狱、延庆监狱、柳林监狱服刑。[6]服刑期间,他九次获得减刑。[1]第一次减刑发生在2007年6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将一审判处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九次减刑后,他在2019年7月24日刑满出狱。[1]2020年郭文思在超市殴打老人致死一案曝光后,这九次减刑引发了舆论关注。北京市联合调查组后来发现减刑存在违法问题。[6]
九次减刑
次序 |
执行监狱 |
裁定法院 |
刑事裁定时间 |
刑事裁定文号 |
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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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详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07年6月25日 |
(2007)高刑执字第286号 |
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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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详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08年9月20日 |
(2008)一中清刑减字第1503号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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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详 |
2009年11月20日 |
(2009)一中清刑减字第2128号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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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详 |
2011年1月20日 |
(2011)一中清刑减字第00399号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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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详 |
2012年3月20日 |
(2012)一中清刑减字第1329号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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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详 |
2013年4月26日 |
(2013)一中清刑减字第1592号 |
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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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潮白监狱 |
2014年7月17日 |
(2014)一中刑减字第2181号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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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详 |
2015年10月29日 |
(2015)一中刑减字第2705号 |
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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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延庆监狱 |
2018年11月21日 |
(2018)京01刑更960号 |
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去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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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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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伤人案
出狱后不久,郭文思再次暴力伤人。2020年3月14日下午3时左右,郭文思在北京市东城区光明路7号物美超市[15][16]排队结账时违反2019冠状病毒病北京市疫情防疫规定摘下口罩,接打电话。[17]一同排队的七十多岁[註 1]的男子段晓山[15]提醒他戴上口罩。两人发生争吵。郭文思将老人摔倒在地,双手击打老人头颈部。段晓山当场昏迷,后因颅脑损伤在3月20日逝世。逃离超市时,郭文思又打伤了两名超市职员,其中一人还被他咬伤。郭文思当场被抓。[17]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郭文思。[1]同一天,检察院公开通报了这起案件。[17]案件曝光后,郭文思在监狱九次减刑的经历引发外界质疑。一些网友将郭文思与云南籍罪犯孙小果[註 2]比较,称他为“北京孙小果”。[15][16]
审判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郭文思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此之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对郭文思的九次减刑裁定,并恢复对郭文思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的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郭文思前罪恢复执行的刑罚一并处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8]此外与郭文思减刑有關的隋建军、郭万普、王乃聪、刘永清、郭京霞、程丽霞、王晓、甘佳良、赵双月、王昱、李楠、段炳川、陈伟等分別被判處數年徒刑以及罰金[19]。
2022年3月2日,郭文思被执行死刑[20]。
减刑案
家庭
郭文思家住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黄河京都大酒店附近。[4]其父郭万普曾是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职工,已退休。[6]杀害女友案中郭文思的辩护律师钱列阳称,郭家“没什么背景”,只是普通人家。[13]经济观察网报道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郭万普当时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随后在大兴区甘姓商人的企业工作,因此有些积蓄。[15]
备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