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公安局是三沙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共安全工作的组成部门,是三沙市区域内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行使地级公安机关管理权限,并接受海南省公安厅的指导,是中国最南端的公安局。前身为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公安局,主要职责有维护三沙治安稳定,服务岛上居民等[1]。
三沙市公安局、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八支队在辖区的派出机构多驻于“五所合一”综合楼[註 1]内,已投入使用和正在建设的包括赵述岛、永兴岛、晋卿岛、羚羊礁、银屿、鸭公岛等岛礁[2][3]。
历史
三沙市公安局的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11月成立的永兴边防派出所,该派出所于1981年转为公安现役部队[4],由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下设的西沙边防局进行管理[5]。
在三沙市公安局成立以前,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各项公安业务由文昌市公安局代管,其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号段也归属该局[註 2][6]。2008年起,根据海南省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要求,西南中沙群岛党工委与办事处参照市县党政机关,陆续设置多个行政职能部门[7]。2011年4月,西南中沙群岛公安局正式成立,同年11月,经海南省公安厅同意,正式接管文昌市公安局代管的各项业务,履行户籍管理审批权限,经公安部同意,启用划分给西沙群岛的行政区划代码[註 3]作为公民身份号码的地址码[6][註 4]。
2012年6月21日,民政部公布三沙市获国务院批复成立,同年7月24日,三沙市正式挂牌成立[9]。2012年11月21日,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沙市起步阶段机构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琼编〔2012〕53号)和中共三沙市委《关于印发〈三沙市起步阶段行政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沙委〔2012〕7号)文件精神,三沙市公安局正式成立运作[8]。公民身份号码的地址码继续沿用原代码而非民政部分配的新代码[註 5]。
2013年7月发布《三沙市户籍管理暂行规定》,发放首批三沙市居民身份证与流动人员居住证,规定了11种常住户口准入条件[10]。
2015年6月,三沙市公安边防蓝丝带海洋保护志愿者服务队成立[11]。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三沙市公安局指挥中心[3]
- 三沙市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证大厅)[註 6]
派出机构
直属机构
列入局机关序列机构
主要领导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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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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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市委 工作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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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工作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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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直属 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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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三沙 垂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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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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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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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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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北部 多方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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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部 菲控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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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部 越控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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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部 马控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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