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Central Emergency Operation Center(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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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類型 | 行政院任務編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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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內政部消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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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法源 |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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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官 |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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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 |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行政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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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06年2月31日,18年前(2006-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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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
地址 | 中華民國(臺灣)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8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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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英語:Central Emergency Operation Center,簡寫CEOC)是中華民國遭受各類災害時由中央政府設置的任務型應變單位,設置於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3至4樓,幕僚機關為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及內政部消防署;其主要任務即是當重大災害發生時,能即時掌握全國各地災情,經由彙整分析而擬定迅速正確的應變對策;並整合全國救災資源,進行調度支援,來協助地方政府救災,進而爭取災害搶救的黃金時間,以降低災害的損失,維護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災害類型
- 颱風
- 地震/海嘯
- 火災/爆炸
- 洪水
- 乾旱
- 石油和天然氣或電力線路斷裂
- 極寒災害
- 山體滑坡
- 航空災害
- 海上災害
- 陸地交通事故
- 危險物質災害
- 採礦災害
- 森林火災
備援中心
備援中心作為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功能受損致無法運作時的替代應變中心,亦為各區發生重大災害時,中央政府派員進駐災害前線對策決定、指揮及資訊傳達之中樞。以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災害防救人員平時災防教育訓練、兵棋推演或演習之場所。[1]
北部地區備援中心
2006年2月成立,該中心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政府大樓。
中部地區備援中心
2012年12月成立,該中心位於南投縣竹山鎮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
南部地區備援中心
2012年12月成立,該中心位於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綜合大樓。[2]
本中心包含決策指揮中心、消防局救災指揮中心、國際會議廳、簡報室、網管中心及機房等空間,屋頂設有直昇機停機坪專供緊急救災、救難使用,能承受全載重10噸直升機起降,地下層則作為救災物資儲存空間及停車使用。
另設有80公分防洪機制及耐七級以上強震之隔震裝置,有效防範災害發生可能遭受之損害,並且設置緊急發電機及不斷電系統,維持中心全天候運作以迅速掌握、傳遞最新且完整之相關災情資訊,協調各單位發揮整體救災救護效能。
各地方災害應變中心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