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列出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地區和《中華民國年鑑》2005年前曾宣稱國土的東西南北極點。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並未明文定義其範圍。[1]
實際統治地區的東西南北極
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地區、主權要求地區的東西南北極
- 最北端
- 現在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最北端,難以用普通的交通方法抵達,但卻是中華民國主張領土範圍的東西南北端中,唯一一個普通人也可以去的地方,為著名漁場,可搭乘漁船前往垂釣。
- 普通人通常到達的最北端。
- 最南端
- 中華民國對該島礁有主權要求,但實際為馬來西亞皇家海軍實際控制。
- 現在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最南端,為海委會海巡署直接管理並劃入軍事管制區(南沙營區),由海巡署東南沙分署南沙指揮部駐防,普通人難以抵達。
- 最東端
- 中華民國對該島有主權要求,但實際上由日本[3]實質控制。
- 現在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最東端,位於「棉花嶼、花瓶嶼野生動物保護區」,因劃入軍事管制區而無人居住,普通人透過一般的交通方法難以抵達。
- 最西端
- 中華民國對該島有主權要求,位處十一段線至西端,但實際在越南勢力範圍,由越南人民海軍第二區司令部控制[5],同時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定期巡弋。[6]
- 現在中華民國實際統治的最西端,為海委會海巡署直接管理並劃入軍事管制區(南沙營區),由海巡署東南沙分署南沙指揮部駐防,普通人難以抵達。
實際統治地區東西南北極點之行政區劃
鄉鎮市
- 最北端
- 最南端
- 最東端
- 最西端
台灣本島及近岸附屬島嶼的東西南北極點
- 最北端
- 若從台灣地域來看,最北端是位於基隆外海約60公里的「彭佳嶼」。
- 最南端
- 若從台灣地域來看,最南端是距離鵝鑾鼻8.6海浬的「七星岩」。
- 最東端
- 若從台灣地域來看,最東端是位於基隆外海約42公里的「棉花嶼」。
- 最西端
- 若從台灣地域來看,最西端是位於台湾省嘉義縣東石鄉外海10餘公里的「外傘頂洲」西端。
主要三外島的東西南北極點
臺澎金馬的東西南北端
總合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群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的東西南北端。但排除東沙群島、南沙群島。
- 最北端
- 最南端
- 最東端
- 最西端
原中華民國宣稱之國土地理極點
原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宣稱此四極,目前已弃用。中華民國政府在2002年再次承認外蒙古獨立。行政院主計處主管之《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劃代碼》於2005年10月3日公告停止適用;政府所發表之「中華民國年鑑」也於2005年起不再將大陸地區列於「土地」一章之中。1998年之後台灣地區也不再發行中華民國全圖。
主权要求地区的东西南北极
- 最北端
- 最南端
- 最東端
- 最西端
宣示主权地区东西南北极点之行政区划
- 最北端
- 最南端
- 最东端
- 最西端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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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極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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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本島極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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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曾母暗沙,未露出海面的水下 礁體。 註2:以上資訊包括臺灣的地理極點,被歸類在中華民國實際治轄的領土(臺灣島及周邊島嶼),其極點即「實轄上極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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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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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主要山脈連綿縱貫於本島中央地帶,可以此二分為西部及東部。本島縣市以外的地區為外島。
- 四分法有數種版本,此為依據行政院國發會擬訂之「臺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而來。除了東臺灣之外,北、中、南三區各形成臺灣三大都會地帶。
- 六分法係參照日治時代後期的州廳制(五州範圍各為一區、東部兩廳範圍合視為一區)而來,因臺灣現今的行政區劃乃依循此日治時期的行政區調整而來,故在區域劃分上仍有很大的程度相互適用。恰好平均約三個縣市劃分一區。
- 澎湖縣位置在雲林、嘉義外海一帶,有與金馬地區一起被劃分在「澎金馬」做為一區,即外島三縣之合稱;另有「嘉南澎」、「雲嘉南澎」、「高屏澎」、「高屏澎東」等多種劃分法。
- 中華民國連江縣統治地區為馬祖列島,故通常與金門縣合稱「金馬地區」。因其位屬福建省,故常視為一獨立區域,而不包含於四分法或六分法之中。
- 宜蘭縣位置在臺灣北部、東部之過渡帶,故有「北基宜」、「宜花東」二種劃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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