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潤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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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字子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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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潤宇(1879年—1960年),字子涵,江蘇吳縣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律师、画家。
生平
他是清朝舉人,早年毕业于北洋大學堂預科,后赴奉天任教习。1904年,他留学日本,入法政大學。1908年,他毕业获法学士。归国后,他曾任民政部憲政筹備委員、陸軍部統計科科長、财政学堂、高等巡警学堂及法政学堂教习。[1][2]
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國元年(1912年)他任北京政府內務部警務局局長、高等警察学校校长、江苏律师协会会长。 民国2年(1913年),他當選国会議员,又被选为宪法起草委员會委员,同年加入国民党,10月,他脱离国民党,与張耀曾、丁世嶧等人另组民憲黨。民国3年(1914年),他任中国駐日本公使馆一等參贊。民国5年(1916年),他任外交委員會理事。同年,国会第一次复会,他仍任议员。后来,他当选外交委员会理事,并任执业律师,同时参与组织宪政讨论会。民国7年(1918年),他任安福國會眾議院議員。民国13年(1924年),他任北京政府國務院法制局局長、第二次顏惠慶內閣的国务院秘書長。1926年7月,他再度任国务院秘书长及法制局局长。[1][2]
1927年,他去职,在天津任执业律师。1934年程克任天津市市长时,他任天津市政府秘书长。1935年程克去职之后,他改任天津市政府顾问。[2][3][4]
抗日战争爆发,日军占领华北后,他加入天津市治安维持会,任该会委员、总务局长。[5]后来他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河北省公署总务厅厅长、秘书长[2],华北矾土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6]。
1960年,孙润宇逝世。[2]
他是知名国画家,曾经参与湖社。1930 年,湖社在天津举办画展取得成功,天津籍文化人如严智开、王良生、孙润宇等人希望成立湖社天津分会。[7]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