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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
徐光(1920年3月—),女,直隶(今河北)南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天津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主任。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
生平
1934年入读南宫县女子师范。1937年七七事变后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河北省南宫县妇女抗日救国会宣传部长,冀南区妇救会总会武装部长、分区妇救会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历任中共邯郸市委委员,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衡水专区妇联主任、衡水地委妇委书记。1949年后,历任中共通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河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福利部长、副主席。1952年调至天津市民主妇女联合会工作。1952年9月至1959年10月,任天津市妇联副主席。1959年10月,任主席。文化大革命中,被诬陷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顽固不化的走资派”,遭到抄家、揪斗关牛棚、送干校劳动等迫害。1970年被批准到北京市治病[2]。
1973年,在北京市妇联工作。1980年6月至1983年4月,任北京市妇联党组书记、主任[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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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9月-1983年9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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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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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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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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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第一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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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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