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應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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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尚寶司卿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懷安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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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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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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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張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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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應訓(1536年—?),字子啟,福建福州府懷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福建鄉試第七名舉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名,三甲第五十名進士[1][2]。授南昌縣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選授南京廣東道試監察御史,四年八月實授,五年巡按南直隶,开浚吴淞江中段水利,张居正死後,十年十二月调升南京尚宝司卿。十二年二月,江西道试御史李载阳参南京尚宝司卿林应训原任南京御史时,曲事要津,潜通厚贿,并数其罪恶显著者五事,诏削应训籍。
家族
曾祖林實;祖父林默;父林世靈,巡檢。母葉氏。永感下。兄林應詔、林應試,弟林應誥[3]。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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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紹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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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昌縣知縣 1571年-15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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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得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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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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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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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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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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