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页的主題是先后在北京、湖南办学的大学。关于前期称民国大学的大学,請見「
朝阳大学」。
私立民国大学是中华民国时期先后在北京(后改称北平)、湖南办学的一座私立大学。
沿革
1916年,国会议员吴景濂等倡办大学,由马君武、蔡公时、吴非等具体筹办,在北京创建民国大学,[1]组织了董事会,制定校章和学则,租宣武门外储库营四川会馆为校舍,马君武任校长。1917年3月,该校正式招生上课,初设文科、法科、商科及专门部各科,并设夜校。1920年,蔡元培出任校长,鉴于财政紧张,故将全校合并为法律系四个班、中文系一个班,只招收经济系学生,并拟专办经济学一科。1922年,该校立案。1923年,该校租得西城太平湖醇亲王府南府为新校址,同年蔡元培辞职,由江天铎继任校长,恢复原有的文科、法科、商科各系,并招收本科新生,继续举办专门部各科,另外增设体育、教育等专修科。[2][3]
1930年,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组织法》,民国大学更名为私立北平民国学院。此后数年,该校进行系科结构调整,停办了预科、专门部、教育专修科、英国文学系,专办中文系、教育系、政治系、经济系、法律系共五个系以及一个体育专修科。1937年芦沟桥事变后,该校于同年先后迁至开封,后迁至长沙、益阳。1938年迁至溆浦大潭。1940年在湖南宁乡陶家湾自购校舍,于1941年至1944年在此办学。1944年日军占领宁乡前夕,该校迁往安化等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该校迁回宁乡。抗日战争胜利后,该校校董会在重庆开会,准备将该校迁回北平。1946年,奉国民政府教育部令,私立北平民国学院改称私立民国大学,继续留在湖南宁乡办学,开设文理学院、法学院、农学院,设中文系、外文系、数理系、政治系、经济系、法律系、农学系、园艺系、农业系、经济系等系。1949年湖南和平解放后,中共湖南省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为集中力量在湖南省办好一所大学,经报中原人民政府批准,于1949年将湖南省立克强学院、湖南省立音乐专科学校、國立師範學院、私立民国大学并入湖南大学。[3][4][5][2][6][7][8]
历任校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