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族
芒族(越南语:Người Mường/𠊛𡙧)是越南官方劃分的54個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越南西北部,集中於和平省,以及清化省的山區,人口約136.4萬[1],是越南第三大的少數民族。 分布芒族的主要居住地介于泰族和京族的分布區之間,南北約350千米長,東西約80千米寬的狹長地帶,從安沛省西北部一直延伸到乂安省:包括和平省的全部,清化省的伯烁县、锦水县、良政县、玉勒县、如春县、石城县,富壽省的清山县、安立县,山羅省的扶安县、北安县、木州县,河内市的巴位县、国威县,安沛省的文振县、镇安县等。在越南南部的多乐省、同奈省等也有芒族零星分布。[2] 族稱與族源芒族人自称“莫尔”,在一些地区又有不同称呼,如“莫”(和平省)、“莫爱”(昆爱地区)、“蒙沙”(广平省)等。“芒”他族對該民族的稱呼,在泰语中,“芒”(勐)是“区域”或“地区”之意。芒族人还自称“孟龙”,意即“住在中心地区的人”。[3] 芒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从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来看,芒族與京族有亲缘关系,可能同源于雒越,与东山文化有关。两千多年来,居住于红河流域与沿海地区的雒越人,经济发展更快,受汉文化影响较深,逐渐分化为京族;而居住于山区的雒越人较大程度保留了傳統的生活方式,形成今天的芒族。芒族姓氏主要有丁(Đinh)、郭(Quách)、白(Bạch)、裴(Bùi)、孫(Tôn)、高(Cao)、杨(Dương)、何(Hà)、黄(Hoàng)、黎(Lê)、阮(Nguyễn)、范(Phạm)、曾(Tăng)、张(Trương)、冯(Phùng)、车(Xa)。 語言文字芒族的語言稱為芒語,與越南語很接近,但漢語借詞更少[4],亦屬于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的越語支[5]。 芒族本無文字,但有丰富的口傳民间文学,如史詩、歌谣、谚语等。史詩《生土生水》(芒語:Te tấc te đác,越南语:Đẻ đất đẻ nước/𤯰𡐙𤯰渃)反映了古代芒族对宇宙、人类发展以及英雄的观念。[6] 相對于越南的主體民族京族,芒族受漢文化的影響相對較小。由于和西部的泰族交流廣泛,因此在文化習俗上與泰族有諸多類似。 宗教現代芒族人主要信仰佛教和天主教,但也受到原始萬物有靈信仰的影響。村莊多建有祭祀城隍的亭子,並求拜土地、山神、林神、河神等,且認爲存在妖魔坑害人類。 民間有各種禁忌,禁止食用某些動物,這可能是原始圖騰的殘餘。 芒族實行祖先崇拜,有祭祖的習慣。 經濟與社會芒族長期從事山地農業,生產方式較為落后,以水稻為主要食糧,亦耕種旱稻,以及黃麻、棉花等經濟作物,同時進行采集、漁獵,并飼養家豬、水牛、雞、鴨等家畜家禽作為食物補充。其他收入來源包括售賣山林特產,如木材、桂皮、蘑菇等。 手工業有織布、染色、養蠶、繅絲等,可自行生産衣物和簡單器具。幾乎沒有制陶瓷、冶鉄業,陶瓷器皿和金屬工具需要通過與外界交易得來。 芒族村落常由十數戶組成,房屋為干欄式(高腳房屋),內部以竹屏分隔。屋中設有龕位,是為祖先而設。門外放有水桶,供入室前洗腳使用。 越南八月革命前,芒族社會階層有嚴格等級之分,家庭則有明顯的父權性質,家中事務由男子決定。婦女是生産中的重要勞動力,因此也有權參與家庭事務。基本實行一夫一妻制,過去上層中亦存在一夫多妻。 民俗芒族人於慶典或接待重要客人時,會飲用罐酒(Rượu cần),以長吸管吸取大甕中的米酒。 名人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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