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兆元(?—1628年),字元祯,号台简。浙江烏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三年(1595)乙未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出知湖廣荆州府,进广东副使,左迁南康府。历官福建副使、参政、按察使[1],广东、山东左右布政使,官至刑部左侍郎。
參考文獻
-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天啟元年二月癸卯 以雲南右布政使施爾志為本省左布政使,湖廣參政費兆元為福建按察使分巡建南。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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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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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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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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