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懋順(16世紀—17世紀),字泰階,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邢懋順是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第二十一名舉人[2],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成進士,獲授河間推官,後擔任刑部主事、員外郎,制止追求名利和賄賂的行徑,寫下《知爾篇》自勵,又釋放含冤入獄的數十人。他死後家人貧窮無法殮葬,首輔葉向高為他寫下輓詩,有「祥卿不愧真清吏」的讚譽[1]。
引用
- ^ 1.0 1.1 光緒《黃梅縣志·卷二十四·宦績》:邢懋順,字祥卿,萬厯乙酉舉人,乙未進士,累官刑部員外郎。抑奔競、止苞苴,著《知爾篇》自勵;會錄囚一時,平反得活者數十餘人。歿後貧無以殮,葉相國向高輓詩,有「祥卿不愧真清吏」之句。
-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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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汝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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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河間府推官 1595年-16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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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文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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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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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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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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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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