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傳部是清政府於1906年11月6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設立的中央機構,總管郵政、船政、鐵路、電政事務[1][2]。
沿革
郵傳部成立以前,船政招商局隸屬北洋大臣,內地商船隸屬工部,郵政隸屬海關總稅務司,路政、電政由大臣各領其事,郵傳部設立以後,将上述业务全部併入。该部初置尚书,左、右侍郎,左、右丞,参议,各一人,及承政、参议两厅佥事各官。设船政、路政、电政、邮政、庶务五司,置郎中十人,员外郎十有二人,主事二十有四人,小京官十有四人。宣统元年(1909年),省庶务司郎中、员外郎、小京官各二人,主事四人。增承政、参议两厅员外郎、主事各二人。宣統三年(1911年),改行內閣制,郵傳部尚書改為郵傳大臣,侍郎改為副大臣。[3]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郵傳部改為中華民國交通部[4]。
编制
邮传部设邮传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左、右参议,各一人。承政、参议两厅佥事(正五品。奏补),员外郎,主事,小京官,各二人。船政、路政、电政、邮政四司,郎中各二人,员外郎十人(船政、邮政各二人。路政、电政各三人),主事二十人(船政、邮政各四人。路政、电政各六人),小京官各二人。八、九品录事无定员。
职能
邮传大臣掌主交通政令,汽行舟车,电达文语,靡所不综,以利民用。副大臣贰之。
- 船政司:掌议船律,兼司营辟厂坞,测量沙线。
- 路政司:掌议路律,兼司釐定轨制,规画路线。
- 电政司:掌议电律,兼司官商局则例,海陆线规程。
- 邮政司:掌议邮律,兼司邮局汇兑,邮盟条约。
所辖:邮政总局局长(副大臣兼充),总办(法国人充),各一人。铁路总局提调二人。京汉路局总办、提调各一人,南局、京局会办各一人。京奉路局总办二人,提调各一人。京张铁路总办、会办,各一人。沪宁路局总办一人。吉长路局、广九路局,总办、提调各一人。张绥铁路总办、会办各一人。萍株铁路、正太路局、汴洛路局、道清路局,总办各一人。电政总局局长一人,提调二人。分局总办、帮办、提调各一人。各省分局总办各一人。电话局总办、会办各一人。天津、广州、太原、烟台总办各一人。交通银行总理、帮理各一人。北京总银行,上海、汉口、广州分银行,总办各一人。天津、营口管理各一人。差官三十四人。提塘官十三人(旧隶兵部)。俱遴员分治其事。
歷任首长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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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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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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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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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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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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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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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百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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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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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二年九月廿一日 19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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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三年二月三日 190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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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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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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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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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三年二月三日 190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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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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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百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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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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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十八日 190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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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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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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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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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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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三年三月廿一日 19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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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三年四月十七日 190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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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兩廣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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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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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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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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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十三年四月十八日 190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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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元年正月十八日 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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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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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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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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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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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元年正月十八日 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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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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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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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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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元年正月十九日 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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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二年七月十三日 19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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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軍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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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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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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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紹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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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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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二年七月十三日 19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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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二年七月十三日 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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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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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到任,前以沈雲沛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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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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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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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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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二年十二月六日 19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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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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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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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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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三年四月十日 19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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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三年九月五日 19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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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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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親王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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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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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紹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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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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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三年九月五日 19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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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親王內閣 未到任前,以吳郁生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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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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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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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 (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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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三年九月廿六日 19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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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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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請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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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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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士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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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首領 (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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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1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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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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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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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献
引用
书籍
- 《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下)》,魏秀梅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7
-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郵傳部